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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祈烽質疑,市府既已審核通過資格,也按時撥補助金給對方,為什麼快一年才發現女大生承租的套房是違建?根據都發局資料,從去年到今年11月中旬,遭市府追繳租金補貼的122件,有4件原因是「非合法建物」,顯見市府審核不夠落實,事後又要追繳,弱勢民眾經濟已經不好了,怎會有多餘的錢還政府?
林祈烽說,都發局官網沒公布違建房屋和套房,也缺乏專門查詢違建的網頁,台中市有10多所大專院校,多數學生和上班族在外租屋,如何知道租的房子是不是「合法建物」?總不能叫租屋族每天打電話到市府詢問吧?
都發局長黃文彬說,住宅處一年受理約2萬3,000件申請案,日後教育訓練時會請同仁多注意。他說比較正確的房屋資料在地政局,建議民眾辦理補助申請前,可先向地政局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都發局也會加強宣導和告知民眾。
但林祈烽、施志昌和鄭功進3位議員認為,不該透過宣導叫民眾怎麼做,市府應用更方便的機制幫助這些人,莫讓學生和弱勢民眾誤入違建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