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女大生誤租違建套房 慘被市府追繳租金補貼

▲女大生租屋補助被追回,台中市議員林祈烽認為錯在市府審查不週延。(圖/林祈烽提供,2021.11.22)
▲女大生租屋補助被追回,台中市議員林祈烽認為錯在市府審查不週延。(圖/林祈烽提供,2021.11.22)

記者顏幸如/台中報導

家境欠佳的女大生在龍井租屋讀書,向中市府申請租屋補助,但近日收到市府撤銷補助的公文,理由是她租到違建,必須返還2萬多元的補助租金。議員痛批市府審查有疏失,事隔快一年才追討補助,造成弱勢家庭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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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林祈烽接到一名媽媽的陳情,她的女兒在龍井租房子讀書,因家境符合租金補貼資格,今年初向市府申請租屋補貼並獲審核通過,但11月初她們收到市府要撤銷補助的公文,理由是「承租之住宅為非合法建築物,核與規定不符」,要求返還2萬5,600元的補助租金,如果沒按時返還,將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林祈烽質疑,市府既已審核通過資格,也按時撥補助金給對方,為什麼快一年才發現女大生承租的套房是違建?根據都發局資料,從去年到今年11月中旬,遭市府追繳租金補貼的122件,有4件原因是「非合法建物」,顯見市府審核不夠落實,事後又要追繳,弱勢民眾經濟已經不好了,怎會有多餘的錢還政府?

林祈烽說,都發局官網沒公布違建房屋和套房,也缺乏專門查詢違建的網頁,台中市有10多所大專院校,多數學生和上班族在外租屋,如何知道租的房子是不是「合法建物」?總不能叫租屋族每天打電話到市府詢問吧?

都發局長黃文彬說,住宅處一年受理約2萬3,000件申請案,日後教育訓練時會請同仁多注意。他說比較正確的房屋資料在地政局,建議民眾辦理補助申請前,可先向地政局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都發局也會加強宣導和告知民眾。

但林祈烽、施志昌和鄭功進3位議員認為,不該透過宣導叫民眾怎麼做,市府應用更方便的機制幫助這些人,莫讓學生和弱勢民眾誤入違建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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