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涉侵吞1800萬元 北檢起訴

▲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涉侵吞1800萬元,北檢依業務侵占等罪起訴。(圖/翻攝自台北地檢署臉書)
▲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涉侵吞1800萬元,北檢依業務侵占等罪起訴。(圖/翻攝自台北地檢署臉書)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姓女子,涉嫌在職期間侵吞公款約新台幣1800萬元,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業務侵占等罪起訴李女。北律今天表示,將持續強化精進財務、會計等內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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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李女原任職於台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擔任會計人員,她涉嫌於106年度至109年度利用職務上經手北律金融帳戶款項調撥之便,侵吞經手款項約1800萬元,並竄改帳簿資料以掩飾犯行。

台北律師公會理監事於去年8月間就任,同年12月25日察知李女涉嫌侵吞款項後,委請會計師進行內部調查後,今年1月13日解僱李女,同時提出刑事告訴並進行假扣押。李女經北律求償,已先行繳回109年度侵占的640萬元。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已就李女於106年度至109年度涉案部分,先後依業務侵占等罪起訴,目前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北律今天發布聲明指出,理監事基於職責,仍將持續委請會計師查核李女經手、製作的款項及帳簿資料,了解除起訴範圍外,李女是否尚有其他侵占及業務上登載不實犯行。

北律表示,理監事乃於追究李女法律責任的同時,依會計師建議,完成財務及會計制度及流程之精進,具體措施包括嚴謹化會計及出納作業流程、增聘會計覆核人員、整併帳戶、盡量避免現金支付等,並自110年度起建立外部查核制度,每年至少委任會計師審查帳務一次。就改善後之內部制度,亦委任會計師進行外部稽核審查,檢視現況制度之效率。(編輯:方沛清)1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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