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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疾管署民國107年一份報告指出,每年約有380名外籍移工在台工作期間感染結核病,這些移工很多都是借了錢、在家鄉付了高額仲介費才換得來台工作的機會,而且每個月都依法扣繳健保費,生病後卻不能自行決定是否留台治療,必須經雇主同意,健康權遭到剝奪。許多移工即使被醫生評估無傳染力,卻仍因雇主拒絕簽字而被迫遣返。在經濟壓力的考量下,這樣的法規自然造成許多移工生病後選擇「失聯」另謀生路,不論是對移工、雇主或是台灣整體的公衛,都非常不利。
今年1月,洪申翰就此事質詢衛福部長陳時中,陳時中答應會修正辦法,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也通過提案,要求衛福部盡速修改辦法,於今年9月預告了新版,但60天預告期過了卻仍不實施;直到再度出現有看護移工染上肺結核,害怕被遣返而失聯,衛福部感受到壓力才發出公告。洪申翰表示,看到新聞的當下,感到相當不滿也不解,因為「這本來是可以避免的,卻因為衛福部的行政速度過於緩慢,讓憾事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