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染肺結核「失聯」 洪申翰:本來可以避免

▲先前一名屏東看護移工確診肺結核後失聯,在逃逸數天後主動聯繫警局入院治療,所幸沒有造成公衛危機。(圖/翻攝自臉書)
▲先前一名屏東看護移工確診肺結核後失聯,在逃逸數天後主動聯繫警局入院治療,所幸沒有造成公衛危機。(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先前一名屏東看護移工確診肺結核後失聯,在逃逸數天後主動聯繫警局入院治療,所幸沒有造成公衛危機。事實上,衛福部早就通過《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讓移工罹患肺結核後可以自主決定留台治療,無需經過雇主同意,但卻遲至事發後,於2021年12月30日才進行公告,讓民進黨立法委員洪申翰直呼「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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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移工一經確診法定傳染病,就會面臨被遣返出境,除非雇主知道「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也願意簽署協助移工接受治療的同意書,移工才可以留下來治療。但若是雇主不願意簽字同意,移工就會被遣返。

而根據疾管署民國107年一份報告指出,每年約有380名外籍移工在台工作期間感染結核病,這些移工很多都是借了錢、在家鄉付了高額仲介費才換得來台工作的機會,而且每個月都依法扣繳健保費,生病後卻不能自行決定是否留台治療,必須經雇主同意,健康權遭到剝奪。許多移工即使被醫生評估無傳染力,卻仍因雇主拒絕簽字而被迫遣返。在經濟壓力的考量下,這樣的法規自然造成許多移工生病後選擇「失聯」另謀生路,不論是對移工、雇主或是台灣整體的公衛,都非常不利。

今年1月,洪申翰就此事質詢衛福部長陳時中,陳時中答應會修正辦法,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也通過提案,要求衛福部盡速修改辦法,於今年9月預告了新版,但60天預告期過了卻仍不實施;直到再度出現有看護移工染上肺結核,害怕被遣返而失聯,衛福部感受到壓力才發出公告。洪申翰表示,看到新聞的當下,感到相當不滿也不解,因為「這本來是可以避免的,卻因為衛福部的行政速度過於緩慢,讓憾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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