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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生活中其實是個冒失鬼、粗線條、忘東忘西的人,在舅媽餐廳打工時,端湯動作太大結果把熱湯撒在自己手上,還得忍著痛把湯端到定位;走路經常以為自己有轉彎結果卻直直的撞上辦公室隔板;關抽屜、窗戶或上車關門夾到自己的手;進入車子的時候頭去撞到門邊;現在知道自己常常失憶,不管在公司或在家裡,我每天都會寫小紙條提醒今天要做什麼事情或帶什麼東西,這樣才不會導致自己是拖延到別人事情進度的主因。
走路跌倒的經驗我多到不行,可以叫我仆街皇后,因為我經常被自己的腳絆倒,我可不是說我腳有多長,而是我懷疑我腳的反應很緩慢,經常來不及反應而跌倒,所以不管是高跟鞋或平底鞋,只要站起來走路就有仆街的風險,我記得曾經因為趕著上班走太快,結果我當著一堆人的面仆街,我的姿勢是以超豪邁的撲蝶姿勢趴下。(我的仆街動作統一都是以撲蝶姿勢趴下)



話說去年中秋節和朋友約好要去夜店小酌,妝髮都弄好了,眼見要叫計程車出門,我看到左邊的頭髮要再加強補捲一下,結果我又打開預熱電棒捲,沒多久慘案發生了……
是的,我一直幻想會出現的情景終於上演了,就是我的手在緊急時刻握住溫度很高的電棒捲上,然後我趕緊去沖水、泡水…
當時只有我一個人,我趕緊撥電話給住在我家附近的朋友陪我去掛急診,事後還被大家笑說我頂著大濃妝去掛急診,party沒去成,烤肉也沒吃到,重點是還有人安慰我:「妳有烤肉啊,只是妳烤到自己的手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