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無人繼承賸餘現金遺產有5653萬 全歸入國庫統籌運用

▲財政部國庫署統計,110年度無人承認繼承賸餘現金遺產歸屬國庫計36件,總金額新台幣5653萬元,全數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財政部國庫署統計,110年度無人承認繼承賸餘現金遺產歸屬國庫計36件,總金額新台幣5653萬元,全數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財政部公布110年度無人承認繼承賸餘現金遺產歸屬國庫計36件,總金額新台幣5653萬元,其中最大1筆為1222萬元,而且全數歸入國庫,提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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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指出,根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在民法第1178條所定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若有賸餘現金,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解繳國庫事宜。

根據國庫署統計,去年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案件共計36件,較前一年減少24件,減少金額達1.2億元,對於各遺產管理人本著服務精神,奔走協調遺產事務並順利完成繳庫,國庫署也表達肯定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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