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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局北斗分局副分局長陳桂彬接受媒體聯訪指出,針對酒測值超標、肇事駛離現場、跨越雙黃線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3張罰單。其中,酒駕可處新台幣3萬元到12萬元,警方嚴格執法先開酒駕罰單,行為人後續若經司法程序證明無酒駕,可申訴撤銷;紅燈右轉部分待釐清;涉刑法公共危險罪嫌部分,昨天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信義分局透過訊息表示,蔡員昨天上午11時20分休假期間駕駛自小客車與另他車疑發生擦撞,當時蔡員未停留現場處置逕自離開。事後對方至彰化縣北斗警分局北斗派出所報案,經查肇事車輛車主為蔡妻,蔡燦輝中午12時30分陪妻子到派出所。
警方表示,蔡姓員警詢時坦承當時是本人駕車,但事故擦撞部分則聲稱「不知情」。對於後續經員警酒測值達1.03mg/L,但他否認酒駕,並表示稍早駕車外出掃墓,返家後邊做菜邊飲酒,以致體內有酒精反應,並非駕車前飲酒導致。
另外,事故監視器畫面今天曝光,蔡燦輝當時駕車跨越雙黃線超越前車時,擦撞前車左車頭,稍微停頓後,闖紅燈右轉離去,受害車主欲追趕,最後因停等紅燈放棄。
蔡燦輝春節休假返鄉,昨天駕車行經彰化縣北斗鎮地政路,疑跨越雙黃線超車時,擦撞前車後逕行離去,受害駕駛事後向北斗警分局報案。經警方通知,蔡燦輝抵派出所說明並接受酒測,酒測值達1.03mg/L。(編輯:孫承武)11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