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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萬堅指出,他提出這法案已超過5年,都在二讀前就卡住,造成乘客和司機雙輸的局面。朝野應共同支持《公路法》第65條修正案,全面強制計程車投保乘客險,讓乘客與司機都能有保障。
台北市全國計程車駕駛產業工會理事長江信翰表示,多數沒加車隊的計程車司機,願意投保乘客險,卻因不願加入車隊而遭保險公司拒絕;變通方式則是以投保旅客責任險,但每人100萬的乘客險,保費就要1200元以上,無法和車隊相比。
吳思瑤說,現行計程車的投保管理「一國兩制」,讓民眾搭小黃的安全保障只能靠運氣。不論是加入車隊或個人自營計程車,政策的要求及收取保費應當一致,而由乘客權益的觀點,則更應該全面保障,不應有差別待遇。
吳思瑤說,《公路法》第65條修正案是雙重保險、創造雙贏,計程車司機也因為負擔相同,提高全面投保的誘因。倘不幸發生事故也不會發生司機無力負擔鉅額賠償金額,使得乘客求償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