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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王任賢指出,過去超過三百人的營業衛生單位就須有單位進行疫情監測,包含監測入口人員等管制,對於中央擬加大、具體化實施,納入非營業衛生單位事業,「我是樂觀其成」。
不過王任賢提醒,過去防疫長多由兼職人員擔任,但未來應提高層級,交由主管、總經理等具有決策權者擔任,且每年都要進行訓練、完成國家指定課程項目取得學分,讓非醫療專業人員可擁有相關醫學背景。
王任賢認為,因過去已有相關規範,各企業若是設立防疫長,因為過去有基礎所以可順利執行,也不會過於擾民,但建議防疫長數量可依據各單位人口比例增設,例如過往僅規範三百人以上須設立一人,可擴增為每三百人就須有一人等,防疫長也可作為單位與衛生局聯繫窗口,有利於疫調等工作進行。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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