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庭被害人坐哪好? 司法院:擬定可兼顧方案

▲司法院日前公布國民法官法庭空間配置,遭「劍青檢改」批評,毫不尊重訴訟當事人感受,要求司法院恢復原先席位設計。(圖/NOWnews資料照,司法院提供)
▲司法院日前公布國民法官法庭空間配置,遭「劍青檢改」批評,毫不尊重訴訟當事人感受,要求司法院恢復原先席位設計。(圖/NOWnews資料照,司法院提供)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國民法官制度明年上路,司法院上個月公布國民法官專庭的設計,然而「被害人席位」被排在檢辯後方,遭劍青檢改質疑不尊重訴訟當事人感受。司法院今(7)日召開「國民法官法庭席位布置諮詢會議」,最後仍無共識。司法院表示,將擬定得以兼顧被害人權益與三方訴訟構造的席位布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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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刑事法庭中,被害人、告訴人及代理人(包含陪同人、訴訟參與人及代理人)的席位是設置在證人、鑑定人席旁邊,也就是檢察官席的左後方靠近欄杆處,隨著被害人的程序參與權、意見陳述權日益受到重視,國民法官法庭中,被害人等之席位應如何安排?近來引起各界關注。

司法院今天邀請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以及法務部、全國律師聯合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代表與會。與會人士分別提出各種建議,諸如:將被害人等的席位向前移動到檢察官席旁邊、將被害人等的席位向前移動至檢察官席後方、維持現狀、依身分不同而為不同之席位安排、由審判長視個案情形為適當調整等,尚無共識。

與會各界代表均認同應重視被害人的訴訟參與權,尊重被害人的意願、考量被害人的心情。司法院表示,將充分斟酌各界意見,擬定得以兼顧被害人權益與三方訴訟構造的席位布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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