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將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組,2021年最高20%的家庭每戶220.6萬元,年增1.3%,最低20%的家庭每戶35.9萬元,增1.0%,差距6.15 倍,較前一年的6.13倍,略增0.02倍,創下2012年以來新高。

以「每戶」計算的所得易受戶內人口數消長影響,因此,若依「每人」 可支配所得重新排序後計算所得差距倍數,2021年為3.91倍,較前一年略增 0.07 倍。

朱澤民解讀所得差距持續擴大原因,他表示,在經濟發展之下,所得較高的家庭,除了本身的工作所得外,所謂的資本所得比重也會較高,「像是有股市投資收益,或是房租等收入」,而高所得者擁有的資本所得會比較多,乃為經濟發展下的國際趨勢。
此外,由於各國國情不同、調查內容差異、所得內涵與調查對象及範圍極不一致,因此,主計總處指出跨國所得分配差距不宜直接比較,不過,就變動趨勢觀察,隨全球專業分工、知識經濟發展、人口老化及家庭結構改變,導致以家庭為單位衡量的所得差距,各國長期也多呈現擴大趨勢。
朱澤民指出,觀察全國所得最高1%的人,占全體所得的比例,台灣大約占比是1成,與日本相當,從其餘國家像是美國22.7%、新加坡14%、南韓12%來看,台灣的財富並無特別集中。
根據主計總處的資料顯示,2021年各級政府對家庭提供的各項補助,包括低 收入戶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等,總計家庭與政府間之移轉收支縮減所得差距1.48倍,若不計算政府移轉收支,所得差距倍數為7.63倍,較前一年增加0.20倍。
朱澤民說明,疫情對所得差距的影響不是很大,因受疫情影響者,每人領取的補助為相同金額,「相關紓困措施有改善所得分配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