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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利用網路搜尋引擎搜尋關鍵字,尋找想看的資料、產品等,已是現代生活的常態,因此,業者也越來越善於利用各項「搜尋引擎優化(SEO,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技術,希望讓自己的產品、服務或官方網站,能夠在搜尋引擎上排序得更前面,消費者才會更容易注意到。
不過,由於相關規範還未跟上網路技術發展的腳步,國內外都時常傳出部分業者不肖利用規範漏洞,與同業不公平競爭甚或是抹黑同業,嚴重影響市場交易秩序、侵害消費者權益。例如今年初,公平會就有一起裁罰案例,「北大欣磁磚」將自己旗下「羅特麗磁磚」網頁,以同業的產品名「馬可貝里」為關鍵字廣告,當消費者上Google搜尋「馬可貝里」,卻會看到「羅特麗磁磚」的網站,可能讓消費者誤以為兩產品為同家產商出品,進而讓「羅特麗磁磚」的網頁有更多到訪流量甚至交易機會。公平會認為,此舉已違反《公平交易法》,故裁罰北大欣磁磚50萬元罰鍰,且決定要請提供數位平台的Google,也應到會說明,避免其關鍵字廣告的演算法設計,助長違法風氣。
東吳大學法學院、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台灣法學基金會與財團法人法治建設基金會17日也舉辦「濫用搜尋引擎關鍵字與公平交易、傳播管理研討會」,由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秘書長蔡步青律師,針對濫用搜尋引擎關鍵字與公平交易提出報告,同場亦有數位前任公平會委員出席與談。
蔡步青指出,大部分使用者透過自然搜尋功能查詢資料,都會搜尋排序在第一頁的資訊,因此,業者如何提高自身網站的搜尋排序,對取得商機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