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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李天生說,很多道路的條件非常不好,鄉間社區小路劃雙黃線,近來大家不敢停騎樓,改路邊停車,導致路寬更加不足、開車經過壓線,又被檢舉達人開單,不斷惡性循環。這些不合理的現象,明明中央已訂出修正措施減輕人民負擔,盧市府握著權力的把柄,為何不作為?
市議員張家銨批評,市府沒做好人本交通建設、公共運輸不完善,很多地區未做都市計劃,公設保留地不足、沒地蓋停車場,現在大家無法安心開車、停車,甚至連回家都害怕。
市議員曾朝榮說,林佳龍時代交通違規收入僅4.9億,盧秀燕甫上任就暴增到20億,今年目前已近30億,他指出交通部12月5日再度發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可予以勸導不舉發,交通部與內政部也列舉16項可勸導免舉發的認定原則,由內政部警政署函送各警察機關作為執法依據。他舉高雄市為例,已執行騎樓容留1.5公尺寬度即可停車,但台中市就是不採納,繼續把人民荷包當提款機。
市議員何文海、陳雅惠要求善待台中市民,應該先勸導再開罰,超收的違停罰款不該入市庫、專用在交通改善。
盧秀燕表示,交通部建議地方適度放寬,但對公務員免責沒統一規定,例如經勸導不聽才開罰單,卻未規定警察如何勸導才算成功等細節,全國22縣市無法進一步執行。目前地方正在串連,希望交通部召集各縣市訂出統一規定、全國標準一致,執行就會更順利。她表示相信交通部是好意,但執行不該引發爭議,才會一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