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去年舉發從新台五路接國3北上匝道,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大概有100件,全數都是駕駛人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影片的檢舉案。代表雖警方未主動舉發,但可能是駕駛人被檢舉後心有不滿,「抓交替」繼續檢舉其他用路人。
廖先翔說,近期接獲多名民眾反映,被警方舉發從新台五路右轉國3北上匝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詢問後才知道,打右轉方向燈不對,通過時要改打左方向燈。
廖先翔為此邀交通部高公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長吳文益等人現場會勘,要求改善。吳文益表示,5月前會重新畫設,從會合處往國3主線方向延伸約80公尺,讓右側車道車流更有足夠的時間,在經過穿越虛線時打左方向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