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新制今年首度開徵,繳費期限只到今天!各位都繳完了嗎?提醒民眾,6月6日前如果還是沒繳納完成,就會加徵滯納金,甚至可能移送強制執行!請還未完成繳納的民眾儘速完成繳納。另外,依照房屋稅新制規定,每年2月底是納稅義務基準日,只要在這天前完成過戶登記,即使還沒交屋,當年整期的房屋稅,還是要由新屋主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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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稅務局表示,近期收到一名梧棲區民眾反映,自己在今年1月簽約、2月過戶,直到3月才交屋,不知道為什麼會收到整年的房屋稅單?對此,稅務局指出,房屋稅的基準日是在2月底前完成登記,所以依法須由新屋主負擔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每年5月1日到31日開徵,課稅期間為前一年的7月1日到當年6月30日,稅單依照地政登記資料寄發,權利人如為買方,就會由買方負擔。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可能影響稅率,例如從出租改為自住,須在3月22日前向稅捐機關申報,經核定後才能從當期起適用較低稅額,若逾期或情形導致稅額增加,則從下期才會生效,若未有改變,則無須重複申報。

▲今年5月要繳的「114年度房屋稅」是房屋稅2.0新制,自住與非自住稅率差很多。(圖/記者徐銘穗攝)
▲有民眾在今年3月交屋,卻收到整年度的房屋稅單,稅務局對此解釋,房屋稅的基準日是看過戶日。(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資料來源:財政部

房屋稅6/2到期 逾期沒繳會怎樣?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房屋稅繳納期限是6月2日,如果逾期繳納,每超過3天,就要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舉例來說,原本房屋稅是1萬元,超過3天要多繳100元滯納金,連續30天都沒繳,滯納金最高10%,累計將高達5500元,而且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

另外,若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導致民眾一時無法繳清,可依相關規定申請延後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一年,分期最多36期,且期間免計利息,詳細情形,詳細情形可到財政部「受美國關稅影響有繳納困難延/分期繳納稅捐專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