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統刪中央給各縣市的一般性補助款25%,引發藍營首長集體提出訴願。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王鴻薇等人也出招,提案《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條例》草案將中央給地方補助款的行政命令法制化,立法院今(27)日院會列入報告事項,並通過付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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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藍委提案,中央為謀全國經濟平衡發展,得視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收支狀況,由國庫給予計畫型補助款與一般性補助款。其中一般性補助款應依《財劃法》第30條第3項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另草案也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除部分情形外,中央不得停撥、縮減、取消其當年度補助或停編以後年度之補助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