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方檢察署指揮相關司法警察機關,偕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偵破長期傾倒營建廢棄土於苗栗縣境,嚴重破壞環境,該犯罪集團獲取不法利益所得近3億元。
環境管理署署長顏旭明表示,營建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近年已轉向集團化、組織化運作模式,對生態環境與國土保護造成嚴重威脅。為有效遏止此類犯罪,環境部正推動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度自5年提升至7年。未來將持續透過與法務部、內政部等跨部會合作及智慧科技執法,全面打擊環境犯罪鏈。此外,環境部已向行政院爭取經費,規劃建構全國「智慧圍籬」系統,布建2,200處e-Tag及車牌辨識點,整合AI辨識與GPS監控,以第一時間偵測、溯源污染源,讓違法情事無所遁形,守護國土與環境。
環管署說明,本次破獲非法棄置營建廢棄土案,由苗栗地方檢察署彭郁清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苗栗縣警察局及彰化縣警察局等機關,偕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及苗栗縣環保局成立跨機關專案小組,展開苗栗縣歷來最大規模的查緝環保犯罪行動,歷時8個月,執行7次大規模橫跨5縣市共34處地點之搜索,並透過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協助勾稽分析相關不法業者金錢流、物質流及資料流,分析廢棄物成分及追溯廢棄物來源,查獲營建廢棄土從承包工地清運、運輸車隊、非法傾倒到配合開立假證明土資場的完整犯罪產業鏈。
調查發現,多家營建廢棄土清運公司與土資場串通,透過虛偽蓋章、掃描QRCode等手段製造合法進場假象,實際卻將營建廢棄土運至未經許可的「土尾」,造成土地裸露與水土保持破壞,本案查獲苗栗縣內多處非法棄置地點,面積達33933平方公尺,約等同5座足球場大小。
全案3月偵結,苗栗地檢署以犯廢棄物清理法、刑法偽造文書罪等多項罪名,共起訴49人,其中包括現任臺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公會理事長與現任後龍鎮鎮民代表,不法利益所得總額推估近新臺幣3億元,已由苗栗地方檢察署查扣公告現值逾1.2億元的不動產及現金2,400萬元。本案另針對犯罪工具實體扣押,創下全國扣押曳引車數量紀錄,共查扣39台曳引車。
環境管理署表示,營建廢棄物非法回填行為嚴重破壞地力與生態行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刑責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該署強調,政府對於破壞國土及污染環境的行為絕不寬貸,同時呼籲產源端業者,營建廢棄物及營建剩餘土石方應分別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等相關規定妥善清理,若未依規定辦理,不僅可能面臨刑責,還須負擔連帶清理與環境改善責任,後果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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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管署說明,本次破獲非法棄置營建廢棄土案,由苗栗地方檢察署彭郁清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苗栗縣警察局及彰化縣警察局等機關,偕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及苗栗縣環保局成立跨機關專案小組,展開苗栗縣歷來最大規模的查緝環保犯罪行動,歷時8個月,執行7次大規模橫跨5縣市共34處地點之搜索,並透過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協助勾稽分析相關不法業者金錢流、物質流及資料流,分析廢棄物成分及追溯廢棄物來源,查獲營建廢棄土從承包工地清運、運輸車隊、非法傾倒到配合開立假證明土資場的完整犯罪產業鏈。
調查發現,多家營建廢棄土清運公司與土資場串通,透過虛偽蓋章、掃描QRCode等手段製造合法進場假象,實際卻將營建廢棄土運至未經許可的「土尾」,造成土地裸露與水土保持破壞,本案查獲苗栗縣內多處非法棄置地點,面積達33933平方公尺,約等同5座足球場大小。
全案3月偵結,苗栗地檢署以犯廢棄物清理法、刑法偽造文書罪等多項罪名,共起訴49人,其中包括現任臺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公會理事長與現任後龍鎮鎮民代表,不法利益所得總額推估近新臺幣3億元,已由苗栗地方檢察署查扣公告現值逾1.2億元的不動產及現金2,400萬元。本案另針對犯罪工具實體扣押,創下全國扣押曳引車數量紀錄,共查扣39台曳引車。
環境管理署表示,營建廢棄物非法回填行為嚴重破壞地力與生態行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刑責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該署強調,政府對於破壞國土及污染環境的行為絕不寬貸,同時呼籲產源端業者,營建廢棄物及營建剩餘土石方應分別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等相關規定妥善清理,若未依規定辦理,不僅可能面臨刑責,還須負擔連帶清理與環境改善責任,後果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