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一名蘇姓漁民,因犯懲治盜匪條例案件遭判8年徒刑,28年前才出獄,去年他又上「淘寶網」購買未經核准的除草粉末農藥,入關時遭查獲,檢方依違反農藥管理法起訴,全案經福建連江地院審理,依蘇男犯輸入偽農藥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又併科罰金100萬,罰金可易服勞役,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15日,福建連江蘇姓漁民為貪圖便宜,竟透過友人在中國「淘寶網」上訂購除草劑粉末,並委由不知情的貿易公司代為報關輸入。貨品於通關時,被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查獲,送驗後發現含有「亞滅培」成分,屬《農藥管理法》第7條所稱之「偽農藥」,因此遭檢方依法起訴。
對此,蘇男坦承犯行,另外他還被查出,1990年5月24日因犯懲治盜匪條例案遭判8年有期徒刑定讞,於1997年6月24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他在法庭上自陳,高中畢業、現從事漁業、月收約10萬元、有父母須扶養。
法官認為,蘇男無視國家為管理農藥,未經核准許可,自行從國外輸入偽農藥,對國家農藥管理秩序有一定程度危害,考量他坦承犯行,偽農藥數量不多,未流入市面或使用;審理後,將他依農藥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之輸入偽農藥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100萬,得服勞役,緩刑3年,需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蘇男坦承犯行,另外他還被查出,1990年5月24日因犯懲治盜匪條例案遭判8年有期徒刑定讞,於1997年6月24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他在法庭上自陳,高中畢業、現從事漁業、月收約10萬元、有父母須扶養。
法官認為,蘇男無視國家為管理農藥,未經核准許可,自行從國外輸入偽農藥,對國家農藥管理秩序有一定程度危害,考量他坦承犯行,偽農藥數量不多,未流入市面或使用;審理後,將他依農藥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之輸入偽農藥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100萬,得服勞役,緩刑3年,需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