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一名女子小美(化名)透過交友網站,與男子小王(化名)發展成包養關係,並發生過一次性行為,但她自認遭到性侵;男友阿明(化名)知道後,竟傳訊息威脅小王,表明已經保存好床單和衛生紙等證據,索取9萬元賠償。橋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恐嚇取財未遂罪、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阿明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2年,還要向公庫支付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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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阿明和小美是情侶關係,小美在2022年5月間,透過交友網站結識小王,並與小王發展成包養關係,由於擔心小美日後遭小王的妻子提告,阿明竟與小美一起要求小王變造身分證配偶欄,還要拍照證明,小王答應後依約照辦。

小美及小王在9月間,發生一次性行為,小美自認遭到性侵,因此打算索賠,阿明得知後傳訊息給小王,稱「床單跟用過的衛生紙我都處理好了」,要求小王匯款9萬元,還將小王的身分證上傳社群媒體,導致對方個資曝光,更控訴對方誘騙年輕女生。

 事發後,小王因決定提告,並未支付阿明索要的9萬元,橋頭地院法官認為,阿明因為女友與小王之間發生糾紛,竟不思透過合法途徑處理,反而做出上述恫嚇行為並索討錢財,甚至擅自公布小王的個資,行為確實不可取。

法官表示,考量到阿明已經坦承犯行,也與小王達成和解並給付完畢,犯後態度尚佳,最終依犯恐嚇取財未遂罪、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另外還要向公庫支付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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