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若未確實遵守紅燈停等規定,小心一個不注意就成為「闖紅燈族」。警方指出,若在紅燈時機車越過停止線、甚至壓到行人穿越道或進入待轉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可處新臺幣1800元至5400元罰鍰。許多民眾以為「沒有穿越路口就不算闖紅燈」,其實只要在紅燈亮起時車身超越停止線,就已經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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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交通大隊說明,紅燈期間任何車輛不得跨越停止線,否則將依法舉發。該規定旨在確保行人通行安全,也避免車流爭道引發事故。警方提醒,駕駛人應依號誌、標線、標誌行駛,才能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

此外,若遇黃燈尚未越過停止線,應立即減速停車;若已越線,則應注意周遭車況並儘快通過。警方強調,紅燈時跨越停止線等同違規,呼籲駕駛養成正確停車習慣,以免一時大意導致荷包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