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作家張大春,10年前因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禁食風波,在臉書批評已故名嘴劉駿耀「下流、可恥、腦子裝屎」,被對方提告加重誹謗,張被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000元定讞,經非常上訴成功,日前改判無罪確定,他隨即聲請刑事補償,要國家賠3000元加精神慰撫金6000元共9000元,台北地院今開庭,法官確認訴訟標的,諭示候核辦。張大春今天到北院出庭時強調「不能讓國家欠我錢!」更說「從第一天我就知道自己無罪」。
張大春在庭外受訪時表示,「我其實不希望中華民國欠我錢,國家欠我個人錢,多不好意思!所以該還的就要還我。」對於事隔 10 年終於獲判無罪確定,他也直言:「從第一天我就知道自己無罪。」,不過,被問到當年被裁罰時是否不服氣,他則淡淡回應:「也沒有!叫我罰我就罰,但本來就不該罰,總得讓真相大白嘛。」說完還冷笑一句:「大相真白!」
回顧案情,2014年4月29日,張大春開車聽劉駿耀在電台節目中,質疑林義雄「為何在李扁時代都不敢絕食?」、「以前可能還吃得飽,現在沒有飯吃,所以乾脆絕食?」,張認為劉刻薄,因此在臉書PO指責劉駿耀「News98有這麼下流的節目主持人,我踏馬的真覺得可恥!」、「就是說你劉駿耀」。
隔天,張大春見劉駿耀留言回嗆「您那『踏馬的下流』就留給自己用吧!」還表示「說的人還不知道自己下流,再罵你下流胚也不值了,真不知腦子裡裝什麼屎!」等語遭對方提告。
一審判張大春獲判無罪,劉駿耀上訴二審;二審改判張罰金3000元確定,張聲請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判張無罪確定,張大春據以聲請刑事補償,台北地院今開庭調查,張大春主張國家補償3000元,加上精神慰撫金6000元,法官當庭確認訴求後,諭知全案候核辦。
此外,而劉駿耀已於2018年12月因胰臟癌病逝,享年5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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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情,2014年4月29日,張大春開車聽劉駿耀在電台節目中,質疑林義雄「為何在李扁時代都不敢絕食?」、「以前可能還吃得飽,現在沒有飯吃,所以乾脆絕食?」,張認為劉刻薄,因此在臉書PO指責劉駿耀「News98有這麼下流的節目主持人,我踏馬的真覺得可恥!」、「就是說你劉駿耀」。
隔天,張大春見劉駿耀留言回嗆「您那『踏馬的下流』就留給自己用吧!」還表示「說的人還不知道自己下流,再罵你下流胚也不值了,真不知腦子裡裝什麼屎!」等語遭對方提告。
一審判張大春獲判無罪,劉駿耀上訴二審;二審改判張罰金3000元確定,張聲請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判張無罪確定,張大春據以聲請刑事補償,台北地院今開庭調查,張大春主張國家補償3000元,加上精神慰撫金6000元,法官當庭確認訴求後,諭知全案候核辦。
此外,而劉駿耀已於2018年12月因胰臟癌病逝,享年5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