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入的京華城、政治獻金兩案,已排定自本(12)月11日起至24日於「每個工作天」進行馬拉松式言詞辯論。柯文哲日前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向法院聲請,要求就辯論程序與裁判宣示全程進行同步公開播送。然而,北院合議庭僅裁准在判決宣示後五日內公開錄音、錄影,並駁回同步直播主張。言詞辯論開始前一日,柯文哲已將抗告狀送抵北院,後續將由高院審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北院指出,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社會矚目度高,公開播送並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亦未對程序參與人之生命、身體、隱私或營業秘密造成危害,因此原則上同意公開播放相關錄音、錄影。惟依《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規定,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而本案被告眾多、起訴事實具關聯性,難以切割,因此除柯文哲外,其餘被告及其他程序參與人之辯論與裁判宣示亦須一併公開。

合議庭進一步指出,若以直播方式播送,可能使審理過程中涉及個資、隱私或其他機密資訊於當下即遭揭露,造成難以回復之損害。因此依法應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始得公開播送,並得採變聲、變像等方式處理,同時為避免拖延,最遲須於宣判後五日內公開。

依規定,本案裁定各被告與程序參與人均得抗告。柯文哲及其律師團不服裁定內容,已於今日遞交抗告狀,後續將由高院決定是否准許。

更多「京華城案搜索柯文哲」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