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運轉人生〉走紅的歌手邱軍,去年12月27日肇事撞傷李姓計程車司機後逃逸,導致對方傷重不治,而他在事發2天後才到案說明,遭檢方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起訴,並在多月後以20萬元交保。如今,邱軍的律師以擔心「媒體公審」引發社會情緒、恐影響審判公正為由,提出兩項理由,聲請本案不採國民法官審理。不過,法院認為,相關新聞仍有大量客觀報導,屬新聞自由範疇,且國民法官制度本具公共參與意義,最終裁定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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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邱軍酒駕案,他在去年12月27日凌晨0點至4點間,和友人在基隆市某餐酒館聚會,喝了生啤酒及小米酒後,凌晨4時16分開車經過信一路時,撞上在路邊等排班的計程車司機李姓男子、陳姓男子。邱軍當時並未下車察看,直接開車離開,直到12月29日才到案說明,當時已測不出酒精濃度,員警只能透過調查餐廳監視器來確定邱軍有飲酒,1月7日法院才裁定邱軍收押,5月5日基隆地院才召開移審羈押庭,裁定邱軍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為避免遭到「媒體公審」引發公眾情緒,進而影響審判公正,邱軍的律師特向基隆地院聲請,不採國民法官審理。

律師指出,邱軍因是公眾人物,長期遭媒體以誇張、不實內容報導,案發後仍工作也被批「冷血」,恐使國民法官受輿論影響、難以公正審理。其二,律師表示,邱軍已全面認罪,對指控事實毫無爭議,僅剩量刑需討論;既然證據明確、案情單純,便無啟動國民法官審理的必要。

不過,法官指出,媒體在民主制度中被視為繼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權」,而本案相關新聞也包含中立、客觀的事實報導,符合國民參與審判的制度精神。法官強調,在國民法官審理程序中,職業法官會掌握法律判準、引導正確審判原則,確保審判公正,因此裁定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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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