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彈性育嬰假制度將上路,勞工將可以以「日」為單位請育嬰留停,勞動部今(11)日發布獎勵要點,明定30人以下企業讓勞工請1日育嬰留停,將發給1000元獎勵金,藉此提升中小企業響應政策,達到「照顧不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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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9月通過育嬰假新制度讓新手爸媽可以「照顧不離職」,也讓雇主留才不缺工:

🟡「育嬰留職停薪以日申請」子女3歲以前,可以申請2年育嬰留職停薪,其中6個月期間政府提供8成薪補貼。未來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停薪津貼期間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申請期間仍可以請領薪資補貼。


🟡「家庭照顧以小時請假」將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所提出的7日家庭照顧假,改為「56小時家庭照顧假」,7日事假改為「家庭照顧事由56小時事假」,相當於1年有112小時可請假;而勞工可用小時為請假單位,此假別薪資計算依事假規定辦理,但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等。

而為了鼓勵企業讓勞工申請單日育嬰留停,今天發布《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要點》,明定只要是30人以下企業,雇主若讓勞工申請單日育嬰留停,每名勞工每日勞動部將發給雇主定額獎勵金1000元,每名子女合計發給30日為上限。

要點明定,若雇主僱用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有依就業保險法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或是雇主有至勞保局建置線上系統登錄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資料,將由勞保局直接撥付獎勵。

要點規定,雇主申請獎勵,最晚必須在受僱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起始日的下一年度4月底前辦理,逾期申請者,勞保局將不予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