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宣布不副署《財劃法》,呼籲恢復憲法法庭運作,引發各界譁然。綠營人士強調,只要憲法法庭運作,就沒有所謂僵局,然而憲法法庭已超過1年,無法針對釋憲案做出判決。為何憲法法庭陷入困境?《NOWNEWS今日新聞》帶您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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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缺額成困境!立法院兩度否決提名「湊不到9人」

民國113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委員提案修正的憲訴法,增訂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

此外,增訂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除另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同意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之評決門檻規定。

前司法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烱燉,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總計7名大法官因任期關係,於113年10月31日卸任。

然而在7名大法官卸任後,由總統賴清德提名的7名大法官人選,卻兩度被立法院否決,以至於目前大法官只有8名,包括謝銘洋、呂太郎、楊惠欽、蔡宗珍、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

新憲訴法「評決人數門檻高」 1年多無法做出判決

《憲法訴訟法》修正後,要宣告違憲,憲法法庭需要至少10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並有至少9位大法官同意才能作出判決。若大法官人數不足法定人數(15人),且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未達10人,將無法審理及作出違憲判決,只能先處理「不受理」的裁定。

司法院曾說明,縱大法官缺額全數補足,高門檻評決人數要求仍易導致審案效率降低,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保障。

實際上,憲法法庭迄今無法做出判決,至今已超過1年沒有判決,只能先就聲請案件進行程序審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裁定。

根據憲法法庭統計,現任8名大法官自去年11月1日起至今年11月底,共結案1788件,其中1761件為裁定不受理,平均每月約147件不受理,其餘案件則因程序不符或聲請不合法等結案。

釋憲僵局難化解 大法官內部意見不一

對於如何化解憲法法庭僵局,大法官內部看法不同。日勝生活科技公司因民事訴訟敗訴,聲請釋憲,並指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架空救濟制度。大法官陳忠五出具協同意見書,審判長(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尤伯祥加入,引發外界關注。

協同意見書指出,若憲訴法規定有所缺漏或違憲疑義,其適用反將導致審理程序違反憲法意旨,則大法官基於對憲法的忠誠義務與守護憲法職責,自不應受牴觸憲法的憲訴法規定拘束。

大法官呂太郎也認為,若憲訴法的規定已導致大法官行使職權被封鎖或阻礙者,大法官即不應受其拘束。若其內容有所不足,無法貫徹大法官解釋憲法的職權者,大法官自應予以補充,使憲法意旨得以貫徹。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則發布聲明,表示大法官行使職權合法組織門檻是10人,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為評議屬違法,大法官不應參與違法評議與判決;法界因總統兩度提名7名大法官遭封殺,儘管紛紛提出解套方式,僵局仍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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