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最有錢Youtuber」的網紅「超哥」黃伯超,2023年開藍寶堅尼撞倒一名騎機車的泰國籍男大生,遭起訴過失傷害罪,審理期間他帶27萬元試圖和解遭拒,男大生堅稱車禍傷勢導致他錯失打美國職棒大聯盟的機會,求償200萬美金(約台幣6470萬),因此和解破局,超哥遭判拘役10天定讞,男大生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士林地院判決金額出爐:3萬890元,只比最低工資多1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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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在2023年5月10日晚間9點多,超哥開車行駛台北市鄭州路左轉西寧北路,不慎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李姓男大生,他下車關切後當場掏出6千元付給對方,以為順利處理完畢,後來仍吃上官司,士林地檢署認定超哥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導致李姓男大生人車倒地、下背挫傷,起訴超哥過失傷害罪。

士林地院2024年1月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檢方為男大生提起上訴,二審開庭時超哥曾帶27萬元到場,他認為這是雙方已協議好的金額,不過男大生臨時開出天價和解金200萬美元,聲稱車禍造成頸椎椎間盤退化突出、脊椎側彎、尾骨肌筋膜炎等傷害,害他當不了大聯盟球員,因此以MLB平均年薪490萬美元(約台幣1.5億)做為求償基準

超哥無法接受,當庭反嗆「你打得上大聯盟我頭剁下來給你,你怎麼不講你會拯救宇宙」,雙方調解不成,但二審法官查出,男大生最初就醫的傷勢只有下背挫傷,椎間盤、脊椎等症狀都是他在案發8個月才提出的驗傷單,所以認定原審判決並無過輕,仍維持拘役10天。

刑事部分結束,本案尚未落幕,李姓男大生另外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士院昨日判決超哥須給付3萬890元,與法定最低工資2萬9500元相較多出1390元,換言之,男大生即使沒打大聯盟,在台灣從事基礎入門工作一個月即可賺到這筆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