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日開庭進行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的辯論程序,傳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柯文哲競選辦公室財務長李文宗、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出庭,蒞庭檢察官為舉證柯文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特別指出東方文華董事長林命群不挺柯文哲、也不想捐款給柯文哲,他其實是看在邱佩琳的份上才捐200萬,而且捐款對象是民眾黨,柯文哲不能把民眾黨的錢當自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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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起訴柯文哲侵占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林曼麗、東方文華董事長林命群等人的政治獻金、沒存入政治獻金專戶的競選小物收入;以政治獻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與柯文哲肖像權授權金,並投資邱復生的電影公司,不法金額合計6834萬元,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罪,求刑13年6月(收賄部分求刑15年)。

今日上午由檢察官論告,接著是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和律師答辯。

公訴檢察官陳思荔說,依據林命群的證詞,他不想見柯文哲、「不可能也不想要支持」柯文哲,是因為邱佩琳從記者加入民眾黨,負責籌措經費,跟他說民眾黨很多人要出來選,他是因為邱佩琳才捐款。

陳思荔表示,基隆市長謝國樑作證也說,他為母親轉交200萬給邱佩琳,希望能幫「民眾黨」,由此可知民眾黨的錢不等於柯文哲的錢,況且單人捐款200萬,已超過政治獻金的捐款上限,柯文哲明知違法仍收受,也未存入政治獻金專戶。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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