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日開庭辯論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政治獻金侵占案,公訴檢察官陳思荔砲火全開,抨擊柯文哲將政治募款包裝成商業行為,刻意規避政治獻金法的規範;陳思荔還形容柯文哲以政治獻金賸餘款付獎金、黨工薪水,避免四年後用不完要繳庫,就像「請假要先請補休」,因為補休會先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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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思荔表示,政治獻金有公益性質,不同於私人財產具有私密性,不能用於經營公司、購買豪宅、買股票,也不能用來償還私人債務,而且必須在期限內繳回國庫,不能永久保留也不能繼承;柯文哲之前開庭曾說「我也不覺得是我的,就算大家捐的,也是大家的」,之後卻說捐款人認為民眾黨等於柯文哲,捐給民眾黨就是捐給他。

政治獻金賸餘款四年內沒用完應辦理繳庫,陳思荔比喻柯文哲動用賸餘款的心態像補休和特休的對比,因為補休會先消失,「請假要先請補休,不會先請特休」。

陳思荔說,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販賣競選小物都對外宣稱「募款」,柯文哲社群軟體的貼文也寫募款,律師卻辯稱單純的商業活動,並非募集政治獻金,這是「募款時大大方方、坦坦蕩蕩,事後卻遮遮掩掩、推卸責任。」

陳思荔認為KP SHOW也是募款,凡是以籌措競選經費為目的之募款行為,本質具有政治目的,依法應認定為政治獻金;柯文哲一方面主張捐款行為跟商業行為有別,另一方面卻坦承捐款就是一種商業,前後講法矛盾。

陳思荔批評柯文哲「繞路操作」、掏空公益法人,挪用眾望基金會的公益資金,支付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等人的薪資和辦公室租金,不法總額超過7000萬元。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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