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作家張大春,10年前因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禁食風波,在臉書批評已故名嘴劉駿耀「下流、可恥、腦子裝屎」,被對方提告加重誹謗,張被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000元定讞,經非常上訴成功,日前改判無罪確定,他隨即聲請刑事補償,要國家賠3000元加精神慰撫金6000元共9000元,今日台北地院決定返還張大春6000元,得聲請覆審。
回顧案情,2014年4月29日,張大春開車聽劉駿耀在電台節目中,質疑林義雄「為何在李扁時代都不敢絕食?」、「以前可能還吃得飽,現在沒有飯吃,所以乾脆絕食?」,張認為劉刻薄,因此在臉書PO指責劉駿耀「News98有這麼下流的節目主持人,我踏馬的真覺得可恥!」、「就是說你劉駿耀」。
隔天,張大春見劉駿耀留言回嗆「您那『踏馬的下流』就留給自己用吧!」還表示「說的人還不知道自己下流,再罵你下流胚也不值了,真不知腦子裡裝什麼屎!」等語遭對方提告。
一審判張大春獲判無罪,劉駿耀上訴二審;二審改判張罰金3000元確定,張聲請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判張無罪確定,張大春據以聲請刑事補償,台北地院今開庭調查,張大春主張國家補償3000元,加上精神慰撫金6000元。
台北地院今日判決指出,審酌其訴訟期間無逃亡或干擾行為,依《刑事補償法》裁定以最高2倍金額補償,扣除原繳罰金後發還6000元,並加計近10年、年息5%的利息,預計張大春最終可領回將近9000元。
此外,而劉駿耀已於2018年12月因胰臟癌病逝,享年5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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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張大春見劉駿耀留言回嗆「您那『踏馬的下流』就留給自己用吧!」還表示「說的人還不知道自己下流,再罵你下流胚也不值了,真不知腦子裡裝什麼屎!」等語遭對方提告。
一審判張大春獲判無罪,劉駿耀上訴二審;二審改判張罰金3000元確定,張聲請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判張無罪確定,張大春據以聲請刑事補償,台北地院今開庭調查,張大春主張國家補償3000元,加上精神慰撫金6000元。
台北地院今日判決指出,審酌其訴訟期間無逃亡或干擾行為,依《刑事補償法》裁定以最高2倍金額補償,扣除原繳罰金後發還6000元,並加計近10年、年息5%的利息,預計張大春最終可領回將近9000元。
此外,而劉駿耀已於2018年12月因胰臟癌病逝,享年5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