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出國除了投保旅行平安險之外,一般還會加保旅遊不便險,因應班機延誤、行李遺失等突發狀況,有的人甚至到機場才臨櫃加保。不過,為強化核保控管,避免超額理賠情形,讓保險回歸「損害填補」,旅遊不便險通報平台預計明(2026)年4月上線,屆時個人投保不便險及保額都將有所限制,目前傳最多2張。業者則表示,主要針對「定額給付」部分,加上逐筆查證有困難,因此,才設投保限制,但因上線還有一段時間,最後仍要公會或金管會公布為準。
目前市場有部分保險公司可單獨投保不便險,也有產險公司是採「旅平險+不便險組合型商品」方式提供保障,並未將旅遊不便險獨立拆售計富邦產險就表示,業者表示,主要考量透過專案組合方式,能讓保戶可在相對具競爭力的保費水準下,一次獲得包含班機延誤、旅程取消、文件遺失、行李損失及人身意外、醫療等多面向的保障,若萬一旅客發生事故時,亦無須面對多張保單或不同保障來源,可透過單一保單完成理賠申請,整體流程更為簡便有效率。
不過,旅遊不便險理賠方式多元,包括「實支實付」與「定額給付」,前者是依據投保保額上限,憑相關證明報銷費用,後者是只要條件成立就會賠付固定金額,目前更傳出為避免出現超額理賠情形,讓保險回歸「損害填補」立意,產險公會研擬針對定額給付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訂定通報作業實施要點,未來民眾最多只能投保2張旅遊不便險,且同家保險公司限投1張,並正在建置通報平台,預計明年4月1日上線。
對此,業者表示,這麼做主要控管的是旅行不便險當中「定額給付」的部分,因為「定額給付」在本質上不符合「損害填補」原則,不希望有人因此而不當得利,相關的限制也以不便險為主,加上這類商品要逐筆查證有其困難,因此,才設置投保限制,至於其餘的保障內容如果跟「定額給付」無關,目前應該沒有通報的需求。
不過,業者也提到,由於距離通報平台上線還有一段時程,相關的規定還是有討論跟改變的空間,最後仍以公會或主管機關公布為準。
對此,金管會也說明,現行定額給付型的旅遊不便險,未有通報制度,加上各業者給付標準不一,無法了解保戶是否已購買其他公司的定額型不便險,有可能出現超額理賠情形,在通報新制上路後,除了強化核保控管,亦可兼顧消費者需求。
至於保額部分,為避免保戶誤解保險原意,認為「保越多、賠越多,就越有利」,新制擬規範最高保額上限,但因班機延誤可採累進式給付,各公司作法有所不同,包括金額及實際作法均有待後續討論研議。金管會表示,消費者依然可視需求,加保實支實付型的旅遊不便險,若損失金額超過「定額給付型」保單規定上限,依然可憑單據報銷費用,不致影響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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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旅遊不便險理賠方式多元,包括「實支實付」與「定額給付」,前者是依據投保保額上限,憑相關證明報銷費用,後者是只要條件成立就會賠付固定金額,目前更傳出為避免出現超額理賠情形,讓保險回歸「損害填補」立意,產險公會研擬針對定額給付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訂定通報作業實施要點,未來民眾最多只能投保2張旅遊不便險,且同家保險公司限投1張,並正在建置通報平台,預計明年4月1日上線。
對此,業者表示,這麼做主要控管的是旅行不便險當中「定額給付」的部分,因為「定額給付」在本質上不符合「損害填補」原則,不希望有人因此而不當得利,相關的限制也以不便險為主,加上這類商品要逐筆查證有其困難,因此,才設置投保限制,至於其餘的保障內容如果跟「定額給付」無關,目前應該沒有通報的需求。
不過,業者也提到,由於距離通報平台上線還有一段時程,相關的規定還是有討論跟改變的空間,最後仍以公會或主管機關公布為準。
對此,金管會也說明,現行定額給付型的旅遊不便險,未有通報制度,加上各業者給付標準不一,無法了解保戶是否已購買其他公司的定額型不便險,有可能出現超額理賠情形,在通報新制上路後,除了強化核保控管,亦可兼顧消費者需求。
至於保額部分,為避免保戶誤解保險原意,認為「保越多、賠越多,就越有利」,新制擬規範最高保額上限,但因班機延誤可採累進式給付,各公司作法有所不同,包括金額及實際作法均有待後續討論研議。金管會表示,消費者依然可視需求,加保實支實付型的旅遊不便險,若損失金額超過「定額給付型」保單規定上限,依然可憑單據報銷費用,不致影響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