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法》與《再生醫療製劑條例》(合稱再生醫療雙法)將於新年正式施行,象徵台灣成為亞洲繼日本後,第二個建立專法管理再生醫療技術與產品的國家。台灣研發型生技新藥發展協會(TRPMA)對此表示肯定,並呼籲善用「附加附款許可制度」,讓迫切需要的病人及早臨床使用新興療法,藉此強化我國生醫研發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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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旭崧:具備「升級、接軌、造福」價值

曾任陽明大學校長的 TRPMA 理事長郭旭崧指出,再生醫療雙法蘊含三大核心價值:第一是「制度升級」,首度以專法完整規範,明確區分醫療行為與製劑管理,讓風險控管與長期追蹤有法可循,使台灣再生醫療正式邁入法治化與常規化;其次是「國際接軌」,雙法架構與美、日、歐盟的管理邏輯相呼應,為 GMP 製造、臨床試驗及國際合作建立清晰路徑。

最後則是「實質造福」,郭旭崧認為,法治化能避免誇大療效與不當商業化以保障病人安全,並為未來健保或商保納入高價再生醫療奠定基礎,確保創新醫療不僅「做得到」,更讓民眾「用得起、用得安心」。

落實附加附款許可 有望成患者曙光

針對備受矚目的「附加附款許可」制度,TRPMA 副理事長康照洲指出,這對於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的病患至關重要。此制度容許再生製劑在完成二期臨床並證明安全性後,提前取得有條件上市許可。目前子法規尚未明確規範申請資格與流程,一旦訂定,國內外公司即可據以申請,嘉惠病人。

TRPMA 再生醫療委員會召集人王玲美強調,雙法核心在於落實轉譯醫學,對於面臨傳統療法瓶頸的病人,時間就是關鍵。以仲恩生醫研發的脊髓小腦萎縮症新藥為例,該藥已完成台、日二期臨床,規劃於 2026 年首季申請日本藥證;待我國條例施行後即可同步申請「附加附款許可」,為國內病友帶來治療希望。

TRPMA 認為,我國再生醫療審查素來嚴謹,嚴格控管細胞來源品質及製造過程,並已建置完備的登錄管理系統,實施「附加附款許可」條件充足。善用此制度可讓病患及早使用新興療法,強化生醫研發競爭力,同時加速引進國際再生醫療新藥。

52家台灣業者攜手 推動與全球新藥合作

自 2012 年成立以來,TRPMA 以發展本土創新醫藥為宗旨,現由郭旭崧擔任理事長。有別於由國際大藥廠組成的 IRPMA,TRPMA 是由國內公司組成的產業聚落,放眼全球市場。以促進產官學研交流,加速建構產業價值鏈,推動台灣與全球新藥合作創新為努力目標。

目前協會 52 家會員中,有 20 家深耕再生醫療,其中 5 項製劑已進入第三期臨床試驗,另有 11 項針對癌症、神經與心血管疾病的新藥進入二期臨床關鍵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