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嫌圖利特定業者及侵占公務禮盒,新北地院一審判處4年6月,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檢方皆提起上訴,今(31)日高院進行審理準備程序,謝宜容出庭時哽咽認罪,請求法官判處緩刑。
回顧案情,2024年11月間,39歲的吳姓公務員,疑遭職場霸凌在辦公室內輕生,引起社會關注,謝宜容因此事被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另又被控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後,查出謝宜容涉嫌在北分署本部整修工程及宣傳品設計2項採購案中,要求部屬洩露標案資訊給特定廠商,使該公司透過借牌方式得標,不法圖利金額達42萬餘元。
檢方還查出,謝宜容挪用「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基金」採購三節禮盒,涉將沒送完價值約2萬餘元的12盒禮盒占為己有。檢方依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將她起訴。
一審期間謝的律師強調她是一位優秀的公務員,雖然行事作風有誤,但出發點是為了改善機關文化,稱「她的錯誤在於一心求好求績效,急於改變北分署機關文化」,當時為了爭取緩刑,還提出60小時義務勞務、5場次法治教育,以及支付公庫50萬元等附加條件,新北地院仍於9月18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
謝宜容提起上訴,高院3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她在庭上哽咽啜泣,表示自己深具悔意,請求法官審酌情狀給予減刑及有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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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還查出,謝宜容挪用「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基金」採購三節禮盒,涉將沒送完價值約2萬餘元的12盒禮盒占為己有。檢方依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將她起訴。
一審期間謝的律師強調她是一位優秀的公務員,雖然行事作風有誤,但出發點是為了改善機關文化,稱「她的錯誤在於一心求好求績效,急於改變北分署機關文化」,當時為了爭取緩刑,還提出60小時義務勞務、5場次法治教育,以及支付公庫50萬元等附加條件,新北地院仍於9月18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
謝宜容提起上訴,高院3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她在庭上哽咽啜泣,表示自己深具悔意,請求法官審酌情狀給予減刑及有緩刑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