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積電陳姓工程師跳槽至東京威力科創後,竟勾結昔日同事吳姓、戈姓工程師翻拍2奈米製程機密照片,遭檢方依《國安法》重判。近期高檢署更查獲,陳員還另找台積電陳姓工程師竊取「14奈米以下關鍵製程與化學技術」,東京威力科創的盧姓主管甚至在案發後試圖刪除檔案滅證。檢方於本月5日追加起訴兩名陳姓工程師,分別求刑7年與8年8月,盧姓主管則因湮滅證據遭起訴並求刑1年,同時對東京威力科創求處2500萬元罰金;今日高檢署已將在押的陳姓工程師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預計下午將開接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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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綠色上衣、戴著口罩的男子,面對記者詢問「為什麼要洩密?」低頭不發一語快步進入法庭,他就是台積電第四名陳姓內鬼,因為高檢署持續追查台積電內鬼案,繼2025年11月10日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並聲押陳姓工程師獲准後,今日正式將該員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由法官訊問並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高檢署5日指出,為了確認東京威力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盡力防止不法行為」的免責要件,怎料,深入調查後發現該公司的雲端硬碟裡,竟然還存有台積電的國家級核心技術秘密,涉及「14奈米以下製程的晶片製造技術」,以及相關的關鍵氣體、化學藥品和設備等高度機密資料。

檢方表示,陳力銘於偵查中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共犯陳男,因而得以順利查獲,求處有期徒刑7年,並請法院於審理時,視其是否符合國安法第8條規定,依法減輕其刑。

針對陳姓台積電員工,檢方認為,這名陳姓員工從案發至今都沒有完全交代實情,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向法院請求重判8年8個月有期徒刑。

至於東京威力公司盧姓主管,被控在知道陳力銘遭台積電抓到後,為了逃避責任,竟然動手刪掉了陳力銘上傳到雲端的相關檔案,導致犯罪證據被毀掉,涉犯「妨礙刑事調查」。加上他事後堅決否認犯行,因此檢察官請求判處他1年有期徒刑。

另外,東京威力科創公司因於全案查證過程中,均能依檢察官要求提供相關事證,配合調查,依法求處罰金2500萬元。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