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團膳業者小飯桌股份有限公司,在臺大醫院、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松山車站、南港車站的美食街設點販售便當,前年(2024)卻遭到離職廚師的太太多次檢舉便當製作環境髒亂、應重視食安問題停售便當,「小飯桌」不滿名譽受損,向離職廚師夫妻檔提告加重誹謗罪,不過台北地檢署不起訴,因為台北市衛生局稽查「小飯桌」,確實發現衛生不佳而且有蟑螂出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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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姓廚師原本在大飯店任職,小飯桌公司借重他的經歷,2020年9月邀他加入,希望拉抬生意,但孫姓廚師2024年4月離職後與前東家鬧翻,孫太太在6月17日寄信到台北市陳情系統,檢舉小飯桌公司的團膳工廠放置食材、廚房器具之處有老鼠、蟑螂、跳蚤,「衛生情況令人作噁」,並提及整間便當工廠只有一張負責人岳母的丙級米食執照,沒有廚師證,之前有廚師證的員工已經離職了。

孫太太除了向政府機關投訴,在2024年6月27日到8月15日接續寄電子郵件給臺大醫院、臺大兒醫、臺大癌醫、榮總、雙和醫院、輔大醫院、臺鐵公司、統一時代百貨、南港台肥商場,控訴「小飯桌」在這些地點的美食街經營銷售,但便當並非在美食街烹煮,而是一大早就做好再送過去;便當製作的環境髒亂不堪,不符合衛生法規,這不是口說無憑的檢舉,有衛生局稽查結果為證

檢舉信中,孫太太要求這些醫院、商場不能對「小飯桌」的食安疑慮視而不見,應暫停銷售「有問題的便當」,並提及「這樣不重視清潔衛生的廠商所販售的便當,您們放心讓消費者食用嗎?」、「萬一小飯桌發生食安問題,貴單位已知情且毫無作為,是無法推卸責任的!」、「請貴單位慎選美食街廠商,重視並維護消費者的食安問題」。

「小飯桌」得知大量檢舉後,認為這是孫姓廚師不滿之前的工作問題,透過太太刻意散布不實消息,意圖貶損公司名譽及社會評價,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

孫姓廚師到案表示沒去檢舉,孫太太則承認向台北市衛生局檢舉,並將衛生局稽查結果附在電子郵件寄出去,「小飯桌」在很多醫院都有設點,她只是希望每個人都能吃到衛生的食物。

北檢調查,台北市衛生局2024年6月24日查核「小飯桌」,發現有蟑螂病媒出沒、環境衛生不潔、未有廚師證等缺失事項,已開立通知單令業者限期改善,並將稽查結果透過台北市陳情系統回復給孫太太,因此可認定她檢舉「小飯桌」有食安問題具有可信度,她拿陳情系統回復書再向醫院、賣場檢舉也不是憑空捏造。

檢察官認為,孫太太檢舉目的是為了促使這些醫院和賣場注意食安問題,很難認定有妨害「小飯桌」名譽的真實惡意;消費者購買便當吃下去會不會身體不舒服,也攸關公益,是可受公評之事,屬於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不得以加重誹謗罪懲罰,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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