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家知名補習班翁姓女班主任,為了提升招生業績,於2024年非法蒐集利用他人個資,指派工讀生撥打市話向家長推銷課程,家長因質疑個資遭濫用憤而報警提告,檢方隨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兒少法》將翁女起訴,全案經法官審理後認為,翁女雖欠缺法治觀念,但考量她坦承犯行、有意和解且無前科及家庭因素,最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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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某知名補習班的一名翁姓女班主任,為了提升招生績效並推廣補教課程,於2024年在未獲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非法蒐集並利用個人資料,還指派工讀生利用補習班的市內電話撥,打給家長學生進行電話推銷,受害當事人因不滿個資遭到濫用,且深感隱私安全受到威脅,擔心後續會面臨更多騷擾,決定報警處理並正式提告。

針對這起招生糾紛,受害家庭指出,該補習班當時利用市內電話主動聯繫家長,企圖說服其子前往報名課程。偵查期間,翁姓女班主任坦承犯行,檢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翁女提起公訴。

翁女開庭時表示,自己具大學學歷,目前除了擔任補習班職務,還需獨自撫養兩名未成年子女,並照顧中風重病的父親,過往素行尚稱良好。法官審理後指出,考量到她犯後坦承不諱且展現和解意願,加上並無前科,最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