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蔡姓房東因打算變賣房產,與伍姓租客在提前解約的補償金上出現爭執,僵持不下之際,伍男竟提出房東賣房後的獲利,要分給他一個月租金當「分紅」,遭拒後憤而發送多則恐嚇簡訊,揚言要到房東住處跳樓「讓房子變凶宅」,並威脅要在外埋伏守候。高雄地院審理時,伍男辯稱只是受「五億高中生案」影響有感而發,並強調僅是氣話而無傷害意圖,但法官認定其言論已造成他人恐懼,依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全案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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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伍姓男子原本透過房仲向蔡姓房東租屋,租約預計到2024年6月底結束,租屋期間房東因打算賣掉房子,便與伍男商量,希望他能提早搬走,雙方雖然對提前解約有共識,卻在最後結算押金與租金時鬧得不愉快。

據指出,伍男除了堅持房東不能扣抵任何押金,甚至還提出一個奇特要求,主張房東賣房賺錢後,應該額外分給他一個月的租金作為「分紅」,房東對此表示拒絕。

雙方談判決裂後,伍男認為自己的權益受損,竟憤而採取激進手段,接連發送多則恐嚇簡訊給蔡姓房東,威脅要向國稅局檢舉、前往大學校門口舉牌爆料對方的私人生活,甚至語出驚人地揚言要到房東住的大樓「跳樓自殺」,打算鬧大讓媒體關注,好讓那棟房子變成凶宅。

除了這些激進手段,伍男還冷嘲熱諷地恐嚇房東「別以為警察能全天候保護」,並放話會在門外埋伏守候,一連串的威脅讓蔡姓房東感到恐懼,隨即向警方報案並正式提告。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此案時,伍男辯稱那些言論,僅是在龐大經濟壓力下脫口而出的氣話,強調自己並沒有真正傷害房東的意圖,希望能獲得從輕量刑。不過,一審法官審理後仍依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伍男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並提起上訴,甚至在庭上辯稱,當時簡訊中提到跳樓,僅是因為受到台中「5億高中生」新聞事件的影響,純屬一時有感而發,並非有意恐嚇。然而,合議庭法官審理後認為伍男的辯詞顯然不合情理且缺乏說服力,因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就此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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