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姓男子涉嫌販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遭逮,檢警查扣其手機時,意外發現6段偷拍少女洗澡影像,追查確認被害人為林男同居人的國中女兒。檢察官以有再犯之虞聲請羈押,法院卻裁定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在同居人家中;檢方不服提起抗告,並同步通報婦幼單位緊急安置被害母女。林男交保約1週後,法院改裁羈押。台北地檢署今(21)日依偷拍兒少性影像、毒品及槍砲等3罪,將林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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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30多歲的林男為建築工程下包商,2025年8、9月間搬到女友家中同住。由於女友住處浴室的對外窗緊鄰陽台,讓林男有可趁之機,在短短1個多星期內,偷拍女友女兒洗澡畫面共6段,直到同年11月檢警追查毒品案件時,才意外揭發。

檢警是在追查一起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來源時,從藥腳口中得知林男涉嫌販毒,循線將他拘提到案。為擴大清查毒品上游,檢警查扣並檢視林男手機,赫然發現多段偷拍影像,檢察官因此另加上偷拍兒少性影像罪嫌,並以有再犯及危害被害人安全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不知情的同居人帶著現金到法院幫林男辦理交保,返家後看到檢察官聲押書,才發現男友除了毒品案件外,竟還涉及偷拍未成年。隔天,新北市婦幼隊主動找上門,向母女說明案情細節,兩人得知真相後大受震撼。

被害母女表示,平時與林男互動看不出異狀,沒想到竟在家中遭到偷拍。為避免遭林男騷擾或再度接觸,母女最後同意接受安置,被偷拍的少女也一度請假未到校,由家人陪同面對後續調查,並向警方透露林男於家中藏有槍械。然而,林男同居人對法院裁定限制林男住居在她家的判決感到荒謬,認為最後竟是她必須帶著身為受害者的女兒搬離住處。

檢察官完成母女筆錄後,將相關資料送交高院一併審酌羈押抗告案,案件歷經約1週發回一審。台北地院重新開庭後,裁定將林男羈押至台北看守所。檢警再依被害人供述搜索住處,查獲槍枝、子彈等違禁物品。

林男偵訊時坦承販售毒品,對於偷拍行為則辯稱因少女洗澡時玩水,擔心發生危險才錄影存證,檢方認為被害少女已經超過12歲,洗澡玩水並不會發生危險,對其說詞不於採信,偵查終結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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