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為解決寵物用藥不足問題,與衛福部會銜訂定《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預計今年7月實施。但也為了避免進口藥物浮濫,貿易署今(22)日表示,新增進口寵物用人用藥品,有43項貨品應先取得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核發「動物需用國外人藥輸入審核通知書」,才可以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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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去年新生兒數跌破11萬人,台灣貓狗總登記數已超越300萬,顯示社會將寵物視為小孩已是常態,但政府也留意到寵物用藥數量不足,以及管理規定不明等問題。

對此,農業部與衛福部會銜訂定《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去年公告,並將在今年7月實施,允許人用藥品經農業部防檢署核准登錄後,可供獸醫師用於治療犬貓等非經濟動物,但同時規定人用藥需登錄 「動物保護藥品」,藥商才可直接提供動物醫院使用。

而為了避免進口端出現歧異,貿易署今日修正輸入規定「406」內容,新增進口寵物用人用藥品,應先取得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核發「動物需用國外人藥輸入審核通知書」,總計有43項貨品列有輸入規定「406」內容,經洽據財政部關務署,海關實務執行面可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