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歌手卜星慧男友猝逝的消息震驚各界。她與身為大地主的男友同居多年,感情深厚,不料男友因心肌梗塞離世後,家屬竟要求她 24 小時內搬離愛巢,讓她險些流落街頭。這起悲劇暴露了非婚伴侶在法律上的脆弱。恩典法律事務所蘇家宏律師指出,若無婚姻關係,摯愛在法律面前恐淪為外人,唯有提早規劃,才能避免遺憾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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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再久非配偶 繼承權利全是零
蘇家宏律師指出,這起案件凸顯了同居遺產繼承的殘酷現實。許多人誤以為同居久了就是「事實婚」,但在台灣法律下,只要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雙方就不是配偶。一旦一方過世,其權利與義務瞬間停止,並全數轉移給法定繼承人(如父母、兄弟姊妹)

在民法規定的繼承順位中,完全沒有「同居人」的位置。這意味著,即便兩人生活再親密,在處理遺產時,另一半在法律上等同於「第三人」或陌生人,無法主張任何權利

▲卜星慧同居男友才剛過世,就遭男友家屬要求在24小時內搬出男友家。律師直言,在法律上,同居情侶就算關係再親密,在法律上只是「陌生人」。(圖/卜星慧 Emily Pu臉書)
▲卜星慧同居男友才剛過世,就遭男友家屬要求在24小時內搬出男友家。律師直言,在法律上,同居情侶就算關係再親密,在法律上只是「陌生人」。(圖/卜星慧 Emily Pu臉書)
被趕出門是必然?居住權難以主張
針對卜星慧遭限時搬離的處境,蘇家宏分析,這涉及了同居人居住權的核心問題。若兩人居住的房屋在男友名下,當男友過世後,房屋所有權便歸繼承人所有。

除非生前有簽署租賃契約或獲得所有權人同意,否則繼承人確實有權要求同居人搬離。」蘇家宏坦言,雖然家屬要求「一天內搬走」在情感上顯得不近人情,但在法律攻防中,同居人往往處於絕對劣勢,面臨「淨身出戶」的風險,這並非無情,而是法律權利的現實。

▲若同居情侶住在其中一方名下的房子裡,當所有權人過世後,房屋所有權便歸繼承人所有。除非生前有簽署租賃契約,否則繼承人確實有權要求同居人搬離。(示意圖/AI 生成)
▲若同居情侶住在其中一方名下的房子裡,當所有權人過世後,房屋所有權便歸繼承人所有。除非生前有簽署租賃契約,否則繼承人確實有權要求同居人搬離。(示意圖/AI 生成)
拒絕淨身出戶!唯有遺囑能自保
面對隨時可能失去住所的風險,不婚族群該如何自保?蘇家宏強調:「遺囑,是保護愛人最好的法律文件。」

民眾應提早了解遺囑怎麼寫才具備法律效力。蘇家宏建議,若想保障同居伴侶,務必在生前立下合法遺囑,將房產的使用權或部分財產「遺贈」給對方。只有透過遺囑,同居人才能取得「受遺贈人」的身分,擁有合法的法律地位,不再是局外人。

▲蘇家宏建議,若想保障同居伴侶,務必在生前立下合法遺囑,將房產的使用權或部分財產「遺贈」給對方。(示意圖/取自Pexels)
▲蘇家宏建議,若想保障同居伴侶,務必在生前立下合法遺囑,將房產的使用權或部分財產「遺贈」給對方。(示意圖/取自Pexels)
指定遺囑執行人 讓愛溫柔延續
最後,蘇家宏律師提醒,2026 年財富傳承的關鍵不僅是立遺囑,更在於指定「遺囑執行人」

當摯愛驟逝,家人與同居伴侶往往立場對立。此時,若有一位專業且具溫度的遺囑執行人居中協調,執行逝者的遺願,不僅能落實對伴侶的照顧,也能減少家屬間的衝突。蘇家宏感性結語:「愛不滅,但需要法律來溫柔守護。」盼這起事件能喚醒大眾提早規劃,別讓深愛的人在失去摯愛後,還得面對流離失所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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