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修《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盼解決選區內的慈仁八村長期無法改建的問題,不過行政院今(6)對此表示,此次修法不僅無視該個案早已敗訴,也已明顯違憲,宣布不副署此修正案。這是繼《財政收支劃分法》後,行政院第二度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認為立法院此次修法,是侵害行政院依《憲法》形成施政計畫。《NOWNEWS》特別整理這次修法過程,讓讀者進一步瞭解事件發展經過。
還原此次修法過程,慈仁八村是位於北市大安區富陽街180巷的集合住宅,1989年落成,但由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明定,老舊眷村是指1980年以前興建,因此慈仁八村不符規定,長年無法改建,國防部耗資5億在萬隆蓋好的新眷舍,也因眷戶無法搬遷,長期閒置,還被審計部糾正。
慈仁八村無法改建也難搬遷,羅智強修法協助解套
羅智強尋求國防部意見後,提案修法,將老舊眷村定義時限從「民國六十九年」大幅放寬至「民國八十五年」,並新增「且有改建之必要」條款。經濟民主連合等民團質疑,修法後羅智強選區內包括大安新村、建南新村、建國新村、富台一村、電聲二村等等,都可以由政府免費改建,形同圖利,也恐會掏空國庫2千億元。
上月13日,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國防部由副部長徐斯儉列席,羅智強問,修法後,受影響的只有慈仁八村的50戶,所以不包括已改建完成的大安新村等。羅智強問,「沒錯吧」,不過協商畫面未帶到徐斯儉,徐未明確表達同意或不同意。當天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仍說,此案眷戶的行政訴訟104年上訴駁回,判決確定,而且兩度遭到大法官不予受理釋憲,羅智強卻要強行修法。
國防部質疑修正後文字恐有爭議,羅智強不滿國防部無其他解套方案
國防部政戰局過去也曾在協商時表達,修正條文中增加「且有改建之必要」,以此作為認定國軍老舊眷村的要件,「因屬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其認定基準為何?可能因基準差異或個人主觀的認定衍生爭議。」
羅智強則認為此案並非改建案,而是「遷移案」,也是政府跟國防部疏失造成的「歷史共業」,民進黨政府上台10年擺爛不解決問題,才由他出面解決,
羅智強與國防部協商兩年,希望修法創造四贏
羅智強說,他跟國防部協商此案兩年,解決慈仁八村問題,可以解決共業、填平黑洞、活用資產、挹注國庫,且若不用修法政府就有解,他也不堅持修法,但因國防部找不到其他方法,只能修法,他才希望法案盡速三讀,創造「四贏」,不僅沒有弊端、沒有要幫富翁蓋房子、沒有要改建,更能照顧眷戶、活用資產、福國利民、挹注國庫。
行政院決定不副署,羅智強痛批,他一向同意,再讓國防部試試看修法以外的路徑,但國防部卻回覆「沒有修法以外的路徑」,修法三讀前韓國瑜召集協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更直言,沒有要解決問題,行政院長卓榮泰現在還不副署,全部加入了「不解決問題」的擺爛聯盟。
行政院:修法是針對個案立法,加重國家財務負擔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本案實際上只適用在某眷村,是典型針對特定案件所進行的個案立法,此次立法不僅無視個案早已經過司法判決敗訴確定,更悖離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所示的「個案立法禁止原則」,且修法結果將增加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負擔,使國家福利資源無法公平分配,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公布修法後,公文送行政院後,經卓榮泰加註意見,為捍衛《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基於行政院長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總統賴清德同時函達五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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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仁八村無法改建也難搬遷,羅智強修法協助解套
羅智強尋求國防部意見後,提案修法,將老舊眷村定義時限從「民國六十九年」大幅放寬至「民國八十五年」,並新增「且有改建之必要」條款。經濟民主連合等民團質疑,修法後羅智強選區內包括大安新村、建南新村、建國新村、富台一村、電聲二村等等,都可以由政府免費改建,形同圖利,也恐會掏空國庫2千億元。
上月13日,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國防部由副部長徐斯儉列席,羅智強問,修法後,受影響的只有慈仁八村的50戶,所以不包括已改建完成的大安新村等。羅智強問,「沒錯吧」,不過協商畫面未帶到徐斯儉,徐未明確表達同意或不同意。當天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仍說,此案眷戶的行政訴訟104年上訴駁回,判決確定,而且兩度遭到大法官不予受理釋憲,羅智強卻要強行修法。
國防部質疑修正後文字恐有爭議,羅智強不滿國防部無其他解套方案
國防部政戰局過去也曾在協商時表達,修正條文中增加「且有改建之必要」,以此作為認定國軍老舊眷村的要件,「因屬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其認定基準為何?可能因基準差異或個人主觀的認定衍生爭議。」
羅智強則認為此案並非改建案,而是「遷移案」,也是政府跟國防部疏失造成的「歷史共業」,民進黨政府上台10年擺爛不解決問題,才由他出面解決,
羅智強與國防部協商兩年,希望修法創造四贏
羅智強說,他跟國防部協商此案兩年,解決慈仁八村問題,可以解決共業、填平黑洞、活用資產、挹注國庫,且若不用修法政府就有解,他也不堅持修法,但因國防部找不到其他方法,只能修法,他才希望法案盡速三讀,創造「四贏」,不僅沒有弊端、沒有要幫富翁蓋房子、沒有要改建,更能照顧眷戶、活用資產、福國利民、挹注國庫。
行政院決定不副署,羅智強痛批,他一向同意,再讓國防部試試看修法以外的路徑,但國防部卻回覆「沒有修法以外的路徑」,修法三讀前韓國瑜召集協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更直言,沒有要解決問題,行政院長卓榮泰現在還不副署,全部加入了「不解決問題」的擺爛聯盟。
行政院:修法是針對個案立法,加重國家財務負擔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本案實際上只適用在某眷村,是典型針對特定案件所進行的個案立法,此次立法不僅無視個案早已經過司法判決敗訴確定,更悖離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所示的「個案立法禁止原則」,且修法結果將增加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負擔,使國家福利資源無法公平分配,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公布修法後,公文送行政院後,經卓榮泰加註意見,為捍衛《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基於行政院長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總統賴清德同時函達五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