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一名黃姓員警,因外型亮眼被同事及民眾稱為「警界彭于晏」,不過卻爆出嚴重執法不當與洩密爭議。檢方查出,黃員在執行酒駕勤務時,疑因對違規女子產生好感,違法放水且並未依法開罰,事後更涉及不當私下接觸與外洩個資,已遭起訴。
事發於2025年6月22日,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的黃姓員警,在凌晨執行臨檢時,查獲一對情侶酒駕,騎車的廖姓男子酒測值高達0.49毫克,依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而後座的石姓女子,原應依規定處新台幣6千至1萬5千元罰鍰,但黃員疑似對石女有好感,指示不知情同事僅對廖男開罰,讓石女未受處分即離開派出所。
同日清晨5時許,黃員又在中西區某旅館外巧遇石女,兩人隨後一同進入房內聊天,直到上午10時許黃員才離開。這起案件直到警方接獲檢舉後才曝光,台南市警局已先將黃員停職,並補開石女違規罰單。
檢方進一步追查還發現,黃員除了執法不公外,還曾拍攝廖男的身分證與酒測紀錄,傳送給親友觀看;此外,在2025年8月間,更翻拍另一件詐欺案件的偵查資料,傳給友人當作聊天話題。
檢方認定其行為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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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清晨5時許,黃員又在中西區某旅館外巧遇石女,兩人隨後一同進入房內聊天,直到上午10時許黃員才離開。這起案件直到警方接獲檢舉後才曝光,台南市警局已先將黃員停職,並補開石女違規罰單。
檢方進一步追查還發現,黃員除了執法不公外,還曾拍攝廖男的身分證與酒測紀錄,傳送給親友觀看;此外,在2025年8月間,更翻拍另一件詐欺案件的偵查資料,傳給友人當作聊天話題。
檢方認定其行為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