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陳淑樺代表作「說,你愛我」及林凡經典歌「一個人生活」的作詞人孫維君,2023年發現線上音樂資料庫「銀河網路電台」把她的三首歌詞誤載為別人所作,分別是南拳媽媽的「What can Ido」、張學友的「Every time a good time」、張信哲的「下雪邊界」,減少社會大眾對她肯定的機會、侵害「著作人格權」,共求償120萬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簡稱智商法院)認定後兩首歌打錯作詞人的確是銀河網路電台責任,應賠償各5萬、總計10萬元,「What can I do」雖然也記載錯誤,但這是因為唱片公司就搞錯,在專輯附錄的歌詞本上把作詞人打成Lara梁心頤,並非銀河網路電台的疏失,因此這首歌誤植作詞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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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拳媽媽是「周董」周杰倫提拔的創作團體,由Lara梁心頤擔任女主唱。(圖/翻攝阿爾發音樂Youtube頻道)
▲南拳媽媽是「周董」周杰倫提拔的創作團體,由Lara梁心頤擔任女主唱。(圖/翻攝阿爾發音樂Youtube頻道)
南拳媽媽是歌壇天王「周董」周杰倫一手拉拔的創作團體,成員歷經多次更迭,以第二代女主唱Lara、彈頭、張傑、宇豪的時期(2005至2008年)最為人所知;由本案原告孫維君作詞的「What canI do」,收錄於2005年「2號餐」,同一張專輯的暢銷歌還有牡丹江、橘子汽水

▲「What can I do」的MV有正確打上作詞人是孫維君,但當年專輯附錄的歌詞本卻打成Lara。(圖/翻攝阿爾發音樂Youtube頻道)
▲「What can I do」的MV有正確打上作詞人是孫維君,但當年專輯附錄的歌詞本卻打成Lara。(圖/翻攝阿爾發音樂Youtube頻道)
「2號餐」的發行公司是阿爾發音樂,因為孫維君告銀河網路電台,智商法院閱覽「2號餐」CD歌詞內頁,發現「What can I do」的作詞人就打著梁心頤(Lara);銀河網路電台抗辯資料庫是參考專輯附錄的詞曲資料單,不能把阿爾發音樂搞錯的責任讓他們來扛,法官覺得很合理,因此孫維君針對「What can I do」作詞人誤植而求償80萬的部分駁回。

▲張學友的「Every time a good time」,在銀河網路電台中一度將作詞人誤載為Hans Ebert,遭原作者之一的孫維君提告。(圖/翻攝臉書張學友全球粉絲團)
▲張學友的「Every time a good time」,在銀河網路電台中一度將作詞人誤載為Hans Ebert,遭原作者之一的孫維君提告。(圖/翻攝臉書張學友全球粉絲團)
「歌神」張學友的「Every time a good time」是配合千禧年推出的麥當勞廣告主題曲,歌詞由他本人、林明陽、孫維君3人聯手創作,銀河網路電台卻把孫維君打成Hans Ebert;張信哲1998年發行的第3張粵語專輯「到處留情」中,有一首「下雪邊界」由孫維君寫詞,但銀河網路電台記載為金曲獎常客李焯雄。

孫維君對「Every time a good time」及「下雪邊界」2首歌開出的價碼只有「What can I do」的一半,都求償40萬元。

▲張信哲的粵語歌「下雪邊界」作詞人孫維君發現「銀河網路電台」將作詞人誤植為李焯雄。(圖/翻攝張信哲臉書)
▲張信哲的粵語歌「下雪邊界」作詞人孫維君發現「銀河網路電台」將作詞人誤植為李焯雄。(圖/翻攝張信哲臉書)
銀河網路電台辯稱電腦系統轉檔出錯又不小心沒注意到,並非故意侵害孫維君的著作人格權,而且在去年(2025)5月得知孫維君提告之後,立刻在網站刊登更正道歉聲明;銀河網路電台從未以音樂資料庫進行營利活動,孫維君求償金額太高了。

智商法院指出,銀河網路電台架網站提供歌曲資訊,照理說有義務刊載正確內容,卻疏忽電腦轉檔發生的明顯錯誤,有過失侵害孫維君著作人格權的情形

法官認為,出錯的2首歌分別是張學友、張信哲所唱,應有相當知名程度,銀河網路電台卻誤載作詞者,無法使大眾正確認知孫維君才是「Every time a good time」、「下雪邊界」的作者,當然會讓孫維君受到相當程度的精神痛苦,考量雙方地位、資力及損害程度,共判賠10萬元。本案仍未確定可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