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看守所驚傳受刑人連續施暴!去年12月間,一名蕭姓受刑人在短短一週內竟在舍房內三度動粗,不僅因不滿噪音毆傷室友致腦震盪,更在移房後持原子筆刺傷他人。苗栗地院近日判決出爐,針對蕭男三起傷害罪處2到3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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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發現,受刑人蕭男先於2024年12月2日凌晨,因不滿同房林姓室友發出噪音影響睡眠,竟憤而徒手施暴,導致對方頭臉挫傷並出現腦震盪。當時同房的張姓受刑人見狀隨即按下通報燈求助,不料此舉引發蕭男不滿,轉而對張男動手,造成其額頭紅腫。

事後獄方雖將蕭男移往其他舍房,但他仍未收斂,於同月8日中午因人際摩擦與香菸失竊糾紛,再度與黎姓受刑人爆發衝突,甚至持原子筆攻擊,造成黎男頭部、肋骨及大腿多處刺傷。

苗栗地院審理認為,蕭男在入監服刑矯治期間仍多次動粗,顯見其素行不佳且改悔向上能力有限,審酌其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和解等,依三個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2個月及3個月有期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