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上路還撞警!高雄市一名68歲蘇姓男子前年(2024年)9月間,在大飲高粱酒後凌晨騎車上路,因紅燈違規右轉遭警攔查,不料他竟不顧員警安危猛催油門衝撞,造成兩名警員受傷流血。蘇男遭當場壓制後,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33毫克,明顯超標。儘管蘇男事後辯稱「是被嚇到才逃跑」,但高雄地院法官依據密錄器畫面認定其畏罪襲警,日前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判處蘇男有期徒刑7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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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警調查,蘇姓男子2024年9月15日晚間10時許,在高雄市一家雜貨店與友共飲高粱酒,直至隔日凌晨2時才結束。蘇男在明知酒後不得駕車的情況下,仍於凌晨3時15分冒險騎乘重機上路,怎料,15分鐘後行經苓雅區武慶三路與漢陽街口時,蘇男因紅燈違規右轉,引起巡邏員警注意,隨即在福德三路25巷口被攔下。

面對兩名員警靠近盤查,蘇男竟企圖強行脫逃,無視員警就站在機車兩側,竟突然發狠猛催油門向前衝撞。當時正準備對其施以酒測、站在右前方的A員警首當其衝遭撞,左側的B員警也因閃避不及受到波及。蘇男這波暴力拒捕,導致A員警右手腕及左膝多處擦挫傷,B員警右腳大拇指也受有挫傷,現場情況一度驚險。

受傷員警隨即強忍傷痛,合力將蘇男壓制在地並上銬逮捕。經現場酒測,蘇男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3毫克。警訊時,蘇男雖然坦承酒駕,卻否認有妨害公務與傷害的意圖,辯稱「我不知道攔我的人是警察,也沒有要衝撞警察的意思,我是因為被嚇到才趕快騎走,我自己也有受傷」。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根據警方密錄器影像,認定員警當時是合法攔查,蘇男顯然是為了規避酒駕刑責才企圖逃跑並襲警。法官不採信其辯詞,最終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判處蘇男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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