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先前因應汽車運輸業缺工,因此「有條件」放寬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年齡,從65歲放寬到68歲,但是只能在上午6點到晚上6點行駛。超時者,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但交通部擬調整規定,並改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原先高齡駕駛人除非另有申請夜間行駛時段外,僅限於日間時段(上午6時至下午6時)行駛;逾時駕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9款「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處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並且把駕車時段限制列為「持照條件」
交通部13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草案,因為考量職業駕駛人在工作條件限制以外,應仍具有普通駕駛執照的資格,為兼顧處罰衡平性,修正第61條之1,預告期30天;預計5月上路。
本次公布草案,明確律定汽車運輸業所屬逾65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逾規定的日間時段駕車者,視為領有普通駕駛執照,改依本第22條第1項第1款「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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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13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草案,因為考量職業駕駛人在工作條件限制以外,應仍具有普通駕駛執照的資格,為兼顧處罰衡平性,修正第61條之1,預告期30天;預計5月上路。
本次公布草案,明確律定汽車運輸業所屬逾65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逾規定的日間時段駕車者,視為領有普通駕駛執照,改依本第22條第1項第1款「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