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阿強(化名),竟對自家堂嬸慧慧(化名)下手,誘騙其進入臥室後性侵得逞。慧慧長年受聘於阿強家族擔任幫傭,平日照顧孩子、料理家務,兩家往來密切、情誼深厚,卻沒想到信任的屋簷下最後卻成為揮之不去的噩夢現場。這起案件歷經10年審理、兩度判決逆轉,最終改判阿強有期徒刑2年6月定讞。判決理由不僅聚焦DNA鑑定等科學證據,也對性侵被害人的創傷反應與「理想受害者」迷思提出說明。
根據判決書記載,104年1月11日下午,慧慧準備前往阿強父母家送物時,看見阿強住處大門未關,其長子獨自在客廳看電視。阿強主動現身,表示有物品需取,要求慧慧進屋協助。慧慧未起疑心,隨其進入主臥室更衣室,未料阿強突以體格優勢壓制,無視慧慧掙扎與辱罵,強行性侵得逞,將體液留於慧慧臉部與口部。
案發後,慧慧一度因顧及兩家情誼與經濟來源而選擇隱忍。她以更衣室衛生紙擦拭臉部後,進入廁所清洗,並強忍情緒完成當日工作。隔日丈夫來電察覺異狀,經追問下才得知真相,慧慧隨後報警,並交付擦拭體液的衛生紙團作為證物。阿強全程否認犯行,辯稱僅與慧慧短暫接觸,並指對方因金錢糾紛心生不滿,持其紓壓後的衛生紙擦臉及塗抹內褲栽贓。
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強有期徒刑3年10月;二審改判無罪,理由包括被害人案發後反應冷靜、下體未驗出精液等。然而更二審重新檢視鑑定報告,發現慧慧提供的衛生紙團同時驗出阿強精液與其唾液成分;其案發時所穿內褲褲底亦檢出阿強DNA。法院指出,慧慧與丈夫長期分隔兩地,且內褲未清洗,上述客觀科學證據足以推翻「未接觸」說詞。
法院並審酌慧慧事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即便時隔多年,於法庭陳述時仍出現發抖、耳鳴、摀耳拒聽辯護等反應。判決強調,性侵被害人並無固定行為模式,不能以事後未立即報警或持續工作推論虛構。考量本案繫屬法院逾8年,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最終撤銷無罪判決,改判阿強有期徒刑2年6月定讞。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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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慧慧一度因顧及兩家情誼與經濟來源而選擇隱忍。她以更衣室衛生紙擦拭臉部後,進入廁所清洗,並強忍情緒完成當日工作。隔日丈夫來電察覺異狀,經追問下才得知真相,慧慧隨後報警,並交付擦拭體液的衛生紙團作為證物。阿強全程否認犯行,辯稱僅與慧慧短暫接觸,並指對方因金錢糾紛心生不滿,持其紓壓後的衛生紙擦臉及塗抹內褲栽贓。
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強有期徒刑3年10月;二審改判無罪,理由包括被害人案發後反應冷靜、下體未驗出精液等。然而更二審重新檢視鑑定報告,發現慧慧提供的衛生紙團同時驗出阿強精液與其唾液成分;其案發時所穿內褲褲底亦檢出阿強DNA。法院指出,慧慧與丈夫長期分隔兩地,且內褲未清洗,上述客觀科學證據足以推翻「未接觸」說詞。
法院並審酌慧慧事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即便時隔多年,於法庭陳述時仍出現發抖、耳鳴、摀耳拒聽辯護等反應。判決強調,性侵被害人並無固定行為模式,不能以事後未立即報警或持續工作推論虛構。考量本案繫屬法院逾8年,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最終撤銷無罪判決,改判阿強有期徒刑2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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