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警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誘騙國中男學生進行性交易,後因學生向同儕炫耀「賺了2000元」導致案件曝光,該警員也遭判1年徒刑、緩刑5年,不料,檢警在清查其手機通訊內容時,竟發現2023年時,該警員就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兩名年僅14及15歲的少年,並誘騙對方自拍「肛門照」供其觀賞。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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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2024年5月,阿力(化名)支援基隆市警察局勤務期間,竟利用職務之便,邀約一名國中男學生進行口交。男學生事後回到學校,向同儕炫耀自己「幫警察口X並賺了2000元」。基隆地院考量他無前科,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不料,檢警清查其手機通訊內容時,竟揭開另外一起案外案。

原來早在2023年4月,阿力就透過交友軟體先結識一名15歲少年,在對話中不斷傳送訊息表示「我想看你的X,誘使對方在家中自行拍攝私密照並傳送。同年9月,阿力又以相同手法接觸另一名14歲少年,向對方表示「我想看」、「你的X啦」、「那個洞口」;在取得第一張照片後,阿力竟於三個月後再度傳訊索討,甚至語帶要求地表示「我想看你的X」,並強硬下令對方「現在」就拍,導致該名少年先後兩度交付影像。

檢方指控阿力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並以公務員身分請求加重其刑。儘管律師辯稱影像為少年「自拍」而非阿力拍攝,但法官認定,阿力說服少年自拍屬於「藉他人之手」製造性影像,仍構成犯罪。至於加重刑責部分,法官認為阿力是透過私人交友軟體犯案,並非利用職務權限,因此未依公務員身分加重。但考量他身為警察卻知法犯法,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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