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后里區一名陳姓通緝犯,去年(2025年)3月在遭遇警方盤查時,竟當眾對員警狂飆三字經,並挑釁要求所長「制服脫下來」,囂張行徑隨即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台中地院審理後,刑事部分判處陳男拘役40日,民事部分則認定其言論嚴重貶損警員人格,判須賠償梁姓所長6萬元精神撫慰金。
2025年3月26日深夜,當時擔任義里派出所的梁姓所長,與2名警員在后里區執行巡邏勤務,意外發現陳姓男子為通緝犯,沒想到陳男見到警方後態度極其囂張,不僅當眾對三名警方連飆三字經外,更直接對梁姓所長挑釁嗆聲「你在秋X小?」、「你制服脫下來!」
陳男在過程中情緒激動且毫無悔意,持續對著所長叫囂「你制服脫下來!」,甚至擺出一副無所謂的姿態直呼「通兩個月而已」、「當作我要犯?」,隨後又對警員補上兩句「穿制服的流氓」。警方隨即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其當場逮捕送辦。
台中地院刑事庭審理後,認定陳男行為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且因其身分屬累犯,最終判處拘役40日,並准予易科罰金,另外,梁姓所長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主張陳男當初爆粗口、飆罵髒話及各種難聽字眼的行為,已嚴重貶損其人格,因此向陳男請求15萬元的精神撫慰金;針對此項訴訟,陳男經法院通知後並未到庭,也未提交任何書狀進行聲明或陳述。法院最終裁定陳男應賠償梁姓所長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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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在過程中情緒激動且毫無悔意,持續對著所長叫囂「你制服脫下來!」,甚至擺出一副無所謂的姿態直呼「通兩個月而已」、「當作我要犯?」,隨後又對警員補上兩句「穿制服的流氓」。警方隨即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其當場逮捕送辦。
台中地院刑事庭審理後,認定陳男行為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且因其身分屬累犯,最終判處拘役40日,並准予易科罰金,另外,梁姓所長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主張陳男當初爆粗口、飆罵髒話及各種難聽字眼的行為,已嚴重貶損其人格,因此向陳男請求15萬元的精神撫慰金;針對此項訴訟,陳男經法院通知後並未到庭,也未提交任何書狀進行聲明或陳述。法院最終裁定陳男應賠償梁姓所長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