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霹靂州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虐待動物案件。一名64歲的餐廳老闆黃男,被控在今年1月28日晚間7時30分左右,惡意向路邊的一隻流浪狗投擲球型爆竹。根據鄰居提供的監視器畫面顯示,爆竹隨後發生劇烈爆炸,該隻流浪狗因傷勢過重當場喪命。鄰近店家的員工隨後協助掩埋犬隻屍體,並向相關單位舉報這起冷血惡行。
當地警方接獲報案後於1月30日迅速逮捕被告,並在其住處搜出一具打火機以及6枚不同顏色的球型爆竹。被告隨後在法庭上坦承不諱,法官依法判處其兩千令吉罰款,約折合台幣1萬5000元。若被告無法繳納罰款,則需以兩個月監禁代替。雖然被告已當場繳清罰金,但如此輕微的判決在網路社群引發強烈不滿,許多網友認為對於一條生命的逝去,這樣的處罰實在太輕。
根據當地法律條文,觸犯虐待動物罪者最高可面臨三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此案再次喚起大眾對於大馬流浪動物保護議題的重視,許多動保團體呼籲應加強對施虐者的法律制裁,以防止類似慘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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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當地法律條文,觸犯虐待動物罪者最高可面臨三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此案再次喚起大眾對於大馬流浪動物保護議題的重視,許多動保團體呼籲應加強對施虐者的法律制裁,以防止類似慘劇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