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將於今年7月31日屆滿,為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作,總統賴清德核定審薦小組,協助提名監察委員人選,敦聘包括副總統蕭美琴、總統府資政蕭新煌、資政陳博志、司法院前大法官黃虹霞、總統府國策顧問李金龍、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院長黃瑞華、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薛欽峰7人為提名審薦小組委員,並指請蕭美琴擔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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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憲法賦予彈劾、糾舉及審計權,部分監察委員並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同時肩負促進與保障人權之責。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將於今年7月31日屆滿,為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作,總統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組織法等相關規定,提名第7屆包含正、副院長之監察委員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郭雅慧說明,為行使憲法賦予之提名職權,總統已核定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敦聘包括副總統蕭美琴、總統府資政蕭新煌、資政陳博志、司法院前大法官黃虹霞、總統府國策顧問李金龍、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院長黃瑞華、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薛創所律師薛欽峰7人為提名審薦小組委員,並指請蕭美琴擔任召集人。

郭雅慧表示,審薦小組委員為社會上不同專業領域、具代表性且有相當資望人士,將襄助總統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提名監察委員,其中正、副院長依慣例不在審薦範圍。該小組預定於明日召開第1次會議,會後將公開徵才,以發布新聞、函請機關、學校、主要政黨及公民團體推薦等方式,接受社會各界推(自)薦監察委員候選人,廣納優秀適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