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郭書瑤弟弟郭柏廷涉嫌提供帳戶給共諜案主嫌魯紀賢,協助魯紀賢在台灣發展組織、滲透國軍,兩人及其他8人都被依違反國安法起訴,一審北院重判魯男10年6月、郭柏廷3年10月,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今日宣判,魯男維持一審刑度、郭柏廷改判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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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本案主嫌魯紀賢是知名扯鈴教練,因為商演活動常常往來於兩岸,2010到2011年間中共國安局情報人員趁他過去辦活動時吸收他,要求他回台灣幫忙滲透軍中,並以每份5千元到上萬元不等價格購買情報,在2022年4月到2023年7月這段時間,魯紀賢總共接收570萬元。

魯紀賢顧慮自己有詐欺前科,不便提供個人帳戶,向郭書瑤弟弟郭柏廷、郭柏廷女友曾姿婷、扯鈴同行趙亦偉3人借帳戶收款;為了建立組織發展所需的基地,一開始在天母一帶租房子,後來改到陽明山上租別墅。

去年6月30日,台北地院針對魯姓主嫌重判10年6月徒刑,郭伯廷則判3年10月,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日二審宣判,魯男仍維持原判10年6月,郭柏廷改判3年徒刑。

至於其他8名被告,一審各判處2年2月至8年不等的刑期,二審高院改判趙亦偉則2年、緩刑4年,林婕妤與林楚崡均改判為5年,田曦改判7年2月。至於常德隆、李得勝、曾姿婷及馮世維等四人則維持一審原判,刑期分別落在3年8月至4年10月之間。全案可上訴。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